拼音:[yǐn][shuǐ][qǐ,kǎi][yán][wú][cì,cī][shǐ]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
严风秀木折为薪,得罪由来为出群。
粥粥黄鸡习鹤介,芃芃青蔓掩兰薰。
天资谗妖多端巧,人极精明不易分。
饮水岂言吴刺史,谤书翻似马将军。
波涛光涌动寒野,楼阁岧峣压暮云。
红叶寺深秋晚邮,苍山钟迥夜清闻。
何妨绝境聊为守,正恐中朝亟用君。
身外百愁俱掷置,放歌沈饮且醺醺。
【饮水】1.喝水。 2.谓清廉。语本《晋书.良吏传.邓攸》:"时吴郡阙守,人多欲之,帝以授攸。攸载米之郡,俸禄无所受,唯饮吴水而已。"
【刺史】官名。西汉武帝时,于全国十三部(州)置刺史,为监督官,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隋朝州长官称刺史。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宋以后渐成虚衔。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岂】
豈【酉集中】【豆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袪俙切《集韻》《韻會》去幾切,音䔇。《說文》還師振旅樂也。
又欲也,登也。《徐曰》今借此爲語詞。《玉篇》安也,焉也。《廣韻》曾也。《增韻》非然之辭。《書·五子之歌》怨豈在明。《詩·召南》豈不夙夜。《傳》豈不,言有是也。
又《集韻》《正韻》通。軍勝之樂也。
又樂也,和也。○按經傳凱歌、凱風、愷悌、樂愷皆借豈。古凱、愷、豈音義通,今分爲二。《字彙》〈山下一〉从耑省。〈口下丷一〉从豆省。俗作山頭,非。《同文舉要》豈同剴,亦非。
【言】
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又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又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又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又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又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又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又《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又《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又《廣雅》從也。
又《釋名》委也。
又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又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䇾。
又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又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又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又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
又《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又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又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又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
又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又《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又《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又《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又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又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又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又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說文》本作,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又《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又《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又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又《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又《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又《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又《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又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刺】
刺【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七賜切《正韻》七四切,此去聲。《說文》刺,直傷也。从刀束。《爾雅·釋詁》刺,殺也。《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公羊傳》刺之者何,殺之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庶人則曰刺草之臣。《註》刺猶剗除之也。
又《前漢·郊祀志》刺六經中作王制。《註》刺,采取之也。
又《廣韻》針刺也。以針黹物曰刺。
又《韻會》棘芒也。
又《釋名》書姓名於奏白曰刺。《後漢·禰衡傳》建安初游洛下,始達穎川,隂懷一刺,旣而無所之,至刺字漫滅。
又《詩·大雅》天何以刺。《毛傳》刺,責之。
又《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一訊羣吏,二訊羣臣,三訊萬民。《註》刺,訊決也。
又刺史,官名。《韻會》漢武帝初置刺史,掌奉詔察州。成帝更名牧,哀帝復爲刺史。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迹切,音磧。穿也,傷也。《增韻》刃之也。《孟子》刺人而殺之。
又針黹也。《史記·貨殖傳》刺繡文,不如倚市門。
又偵伺也。《前漢·燕王旦傳》燕王旦遣幸臣之長安問禮儀,隂刺朝廷事。
又《韻會》黥也。
又撐也。《史記·平世家》平乃刺船而去。《韓愈詩》峻瀨乍可刺。
又刺刺,多言貌。《管子·心術篇》焉能去刺刺爲咢咢乎。《韓愈·送殷員外序》丁寧顧婢子,語刺刺不能休。
又七計切,音砌。《詩·魏風》維是褊心,是以爲刺。《集韻》俗作㓨。《韻會》从朿从刀。俗作刺,誤。剌音辣。
【史】
史【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㕜《唐韻》疎士切《集韻》《韻會》爽士切《正韻》師止切,蘇公,式敬爾繇獄,以長我王國。《詩·小雅》旣立之監,或佐之史。《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又《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又《周禮·天官·宰夫》八職,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按《周禮》凡官屬皆有府史。
又《周禮·天官》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外史掌書外令。
又御史,長史,刺史,漢官名。
又太史,九河之一。《爾雅·釋水》太史。《疏》李巡云:禹大使徒衆,通其水道,故曰太史。
又姓。《廣韻》周卿,史佚之後,出建康。
又《廣韻》漢複姓,五氏:世本衞有史朝朱駒,漢書藝文志有靑史氏著書,又有新豐令王史音,吳有東萊太守太史慈,晉有東萊侯史光。
又叶疎土切。《易林》重黎祖後,司馬大史。陵氏之災,罹宮悲苦。《說文》本作㕜。从又持中。中,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