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客醉仍喧

出自:宋代·王令《偶成》

拼音:[sú][kè][zuì][réng][xuān]

平仄:平仄仄平平

种花红不实,俗客醉仍喧
拔去树嘉谷,日无人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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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俗客】1.指不高雅的客人。 2.指尘世间人,与神仙或出家﹑隐逸之人相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客】

客【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苦格切《集韻》《韻會》《正韻》乞格切,坑入聲。《說文》寄也。从宀各聲。

《廣韻》賔客。《周禮·秋官》大行人掌大賔之禮,及大客之儀。《註》大賔爲五等諸侯,大客卽其孤卿。

《司儀》諸公相爲賔,諸公之臣相爲國客。

主客。《禮·郊特牲》天子無客禮,莫敢爲主焉。

《左傳·僖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爲客。

凡自外至者皆曰客。《易·需卦》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外亦曰客。《易·繫辭》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姓。《正字通》漢客孫,廣德人。

叶苦各切,音恪。《詩·小雅》所謂伊人,於焉嘉客。叶上夕藿。夕音削。

《楚辭·哀郢》順風波以從流兮,焉洋洋而爲客。凌陽侯之氾濫兮,忽翺翔之焉薄。

【醉】

醉【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將遂切,音檇。《正韻》爲酒所酣曰醉。《書·酒誥》德將無醉。《詩·大雅》旣醉以酒。

心醉。《莊子·應帝王》列子見之而心醉。《文中子·事君篇》心醉六經。

骨醉。《唐書·武后紀》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囚之,武氏置二人釀甕中,曰令二姬骨醉。

心和神全曰醉。《淮南子·覽冥訓》通于大和者,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不知其所由也。

《字彙補》醉李,地名。與檇李同。《公羊傳·定十四年》於越敗吳于醉李。

《字彙補》精崔切,音嶉。《李世澤·韻圖》醉字有平去二音。《說文》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於亂也。一曰潰也。《正字通》醉必伐德喪儀,酒誥、賓筵言之甚詳,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因卒立義,說文誤。

【仍】

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因也。《論語》仍舊貫,如之何。《周禮·春官·司几筵》吉事變几,凶事仍几。《註》變几,變更其質,謂有飾也。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重也,頻也。《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谷永傳》饑饉仍臻。

《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註》仍仍,不得志之貌。

雲仍。《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爲仍孫,仍孫之子爲雲孫。

國名。《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姓。

叶人余切,音如。《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苟縱直而不羈兮,乃變罹而禍仍。◎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爲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不可不辨。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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