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向【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亦作鄕。《禮·明堂位》刮楹達鄕。◎按明堂位註,鄕謂夾戸窻也。每室八窻,爲四達,則凡牖皆名鄕,不獨北出牖矣。
又《廣韻》對也。《戰國策》西向事秦。《莊子·秋水篇》望洋向若而嘆。
又或作嚮。《易·說卦》嚮明而治。亦作鄕。《禮·明堂位》南鄕而立。
又《集韻》趣也。
又《韻會》救也。
又昔也。《莊子·寓言篇》若向也俯,而今也仰。亦通作鄕。《論語》鄕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亮切,音餉。《廣韻》姓也。《左傳·成五年》諸侯謀復會宋公,使向爲人辭以子靈之難。《釋文》向,舒亮反。
又《玉篇》地名。《詩·小雅》皇父孔聖,作都于向。《註》向在東都畿內,今孟州河陽縣。《左傳·隱十一年》王與鄭人向。《註》軹縣西有地,名向上。《襄十一年》諸侯會于北林師于向。《註》在川郡有向鄕。
又《集韻》國名。《春秋·隱二年》莒人入向。《註》向,小國也,譙國龍亢縣東南有向城。《史記·褚少孫補三皇紀》怡向申莒,皆姜姓之後,漢爲縣。《前漢·地理志》沛郡向縣。《註》向,故國,姜姓,炎帝後。
又《集韻》《正韻》法志》作叔嚮,顏師古:音許兩反。
又《正韻》古文嚮字。註詳十六畫。
【来】
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
又玄孫之子曰來孫。
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䅘。
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
又姓。
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
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
又叶郞狄切,音力。《詩·小雅》東人之子,職勞不來。叶下服。《大雅》經始勿亟,庶民子來。
又叶落蓋切,音賴。《屈原·離騷》因氣變而遂會舉兮,忽神奔而鬼怪。時髣髴以遙見兮,精皎皎以往來。
又叶良置切,音利。《荀子·賦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爲事。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宣】
宣【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聲。《徐鉉曰》从回,風回轉,所以宣隂陽也。
又《爾雅·釋言》徧也。《詩·大雅》旣順廼宣。《註》順,安。宣,徧也。
又《左傳·賈註》通也。《詩·周頌》宣哲維人。《註》宣,通。哲,智也。
又布也,散也。《書·臯陶謨》日宣三德。《禮·月令》季秋,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註》物皆收斂,無有宣露出散也。
又《增韻》召也。《包佶詩》隔屛初聽玉音宣。
又《爾雅·釋言》緩也。
又盡也,明也,示也。《周語》爲川者,決之使導。爲民者,宣之使言。
又《左傳·成十三年》是用宣之,以懲不壹。
又《詔書別錄》唐故事,中書舍人掌詔誥,皆寫兩本,一爲底,一爲宣,在中書可檢覆,謂之正宣。
又《諡法》善聞周達曰宣。一曰聖善周聞曰宣。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車人之事,半矩謂之宣。
又《爾雅·釋器》璧大六寸,謂之宣。《郭璞註》漢書瑄玉是也。瑄宣同。
又州名。吳宣城郡,唐改宣州。
又姓。《正字通》東漢人宣秉。
又頭髮皓落也。《易·說卦》巽爲宣髮。《註》髮早白也。今文譌作寡髮。《釋文》寡本作宣。
又叶相倫切,音荀。《徐幹·齊都賦》日不遷晷,。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