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鸡声饭

出自:宋代·胡仲弓《尤溪山中》

拼音:[yě][diàn][jī][shēng][fàn]

平仄:仄仄平平仄

山中寒意足,自笑索裘迟。
野店鸡声饭,颓垣鸦字诗。
雨余松径滑,溪涨板桥危。
问讯恬轩老,乡邻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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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野店】1.指乡村旅舍。 2.指乡村饭店﹑茶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店】

店【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都念切,音墊。《崔豹古今注》店,置也。所以置貨鬻物也。《徐勉誡子書》或欲創闢田園,或勸興立邸店。

與坫通。《說文》店,反爵之處。或作坫。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姓。

《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饭】

飯【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扶晚切《集韻》《韻會》父遠切,音笲。《玉篇》餐飯也。《禮·曲禮》飯黍毋以箸。

《文王世子》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

《儀禮·少牢饋食禮·尸又食註》或言食,或言飯。食,大名,小數曰飯。《疏》食大名者,以其論語文多言食,故云食大名也。小數曰飯者,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據一口謂之一飯,五口謂之五飯等,據小數而言,故云小數曰飯。

《論語》亞飯、三飯、四飯。《註》以樂侑食之官。《白虎通》王者平旦食、晝食、晡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大夫再飯。

指本。《儀禮·士喪禮》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註》麗,施也。掔手後節中也。飯,大擘指本也。決,以韋爲之籍,有彄,彄內端爲紐,外端有橫帶,設之以紐,擐大擘指本也。

《唐韻》符萬切《集韻》《韻會》扶萬切《正韻》符諫切,煩去聲。《說文》食也。《汲冢周書》黃帝始炊穀爲飯。《禮·曲禮》毋摶飯。《疏》取飯作摶,則易得多。是欲爭飽非謙也。

《儀禮·公食大夫禮》賔升,公揖退于箱,賔卒食,會飯三飲。《註》會飯謂黍稷也。

叶扶霰切,音卞。《蘇轍詩》岸上遊人暮不歸,淸香入袖凉吹靣。投壺擊鞠綠楊隂,共盡淸尊餐白飯。《廣韻》同。俗作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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