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言】
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又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又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又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又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又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又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又《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又《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又《廣雅》從也。
又《釋名》委也。
又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又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䇾。
又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又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又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又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
又《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又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又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又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
又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又《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又《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又《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又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又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又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又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說文》本作,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又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又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又《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又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又《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又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又《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又叶徒黃切,音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