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学屡辞爵

出自:宋代·赵善括《挽陈提举》

拼音:[zhì][xué][lǚ][cí][jué]

平仄:仄平仄平平

志学屡辞爵,传家蔚有声。
小官能抗疏,文吏乃知兵。
守法摧强御,输忠沃圣明。
平生无所负,谗口任蝇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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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志学】1.专心求学。语本《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2.借指十五岁。
【辞爵】1.谓辞让奉养之酒。 2.犹辞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志】

志【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鋕。《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論語》志於道。《詩序》在心爲志。

《廣韻》意慕也。《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註》志者,意所擬度也。《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準志也。《書·盤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章志也。《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本志也。《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記也。與誌同。或作識。《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前漢書》有十志。《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箭鏃也。《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叶眞而切,音支。《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学】

學【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胡覺切《集韻》《韻會》《正韻》轄覺切,音鷽。《說文》覺悟也,本作斆,篆作學。《增韻》受敎傳業曰學。朱子曰:學之爲言效也。《詩·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書·說命》王人求多聞,時惟建事。學于古訓,乃有獲。《禮·學記》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

學校,庠序總名。《禮·王制》天子命之敎,然後爲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頖宮。

姓。見《姓苑》。

叶許旣切,音戲。《前漢·匡張孔馬敘傳》樂安裒裒,古之文學。叶下司,司音細。

叶後敎切,音效。《傅毅·廸志詩》訓我嘉務,惠我博學。叶上誥。《正字通》與斆別。○按《書·說命》惟斆學半。學與斆別。諸家泥經傳,斆或作學,合學斆爲一,非。今斆音效,而學校字但作學,互詳攴部斆字註。

【屡】

屢【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龍遇切,音慮。數也。《增韻》煩數。

疾也。《詩·周頌》屢豐年。《書·益稷》屢省乃成。《註》屢,數也,當數顧省汝成功也。或作婁。

【辞】

辞【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正韻》詳兹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乱。(辭)〔古文〕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明淸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顏遜辭。

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爵】

爵【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雀。《說文》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

持之也。所以飮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埤雅》一升曰爵。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虚也。

《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儀禮·鄕飮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集韻》爵位也。《廣韻》封也。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三等法三光也。五等法五行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註》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書·武成》列爵惟五。《傳》公侯伯子男也。

《廣韻》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

官名。《前漢·汲黯傳》爲主爵都尉。

鳥名。《孟子》爲叢敺爵者鸇也。《疏》鸇能食鳥雀。

叶資昔切,音卽。《陸機·贈顧驃騎詩》淸塵旣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叶子結切,音節。《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䑕,以侑此爵。《註》罰,房穴反。《玉篇》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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