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吉】
吉【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居質切《集韻》《韻會》《正韻》激質切,音拮。《說文》善也。《廣韻》吉利也。《書·大禹謨》惠迪吉。
又朔日曰吉。《詩·小雅》二月初吉。《周禮·天官·大宰》正月之吉。
又州名。《韻會》漢豫章地,隋置吉州。
又姓。《廣韻》出馮翊尹吉甫之後。漢有漢中太守吉恪。
又《集韻》極乙切,音佶。本作姞,姓也。
又《集韻》謹也。
又《集韻》《韻會》其吉切,音咭。亦姓也。《詩·小雅》彼君子女,謂之尹吉。《箋》吉讀爲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舊姓也。○按《釋文》吉,毛讀如字。鄭讀爲姞,其吉反,又其乙反,三音皆可讀。
又《唐韻正》叶音髻。《曹植·黃帝三鼎贊》鼎質之精,古之神器。黃帝是鑄,以象太一。能輕能重,知凶識吉。一叶於二反。《徐勉·萱草賦》亦曰宜男,加名斯吉。華而不豔,雅而不質。隨晦明而舒卷,與風霜而榮悴。質叶音致。
【凶】
兇【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正韻》許容切《韻會》虛容切,音胷。《說文》擾恐也。从人在凶下。《左傳·僖二十八年》曹人兇懼。《玉篇》懼聲也。
又《增韻》凶,通作兇。《唐詩》除兇報千古。
又《集韻》或作恟忷。
又《唐韻》《正韻》許拱切《集韻》《韻會》詡拱切,胷上聲。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