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ǚ,rǔ][wā][dǎo][liàn][suǒ][yí][qì]
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
居庸灭烽惟留屯,时平更觉将军尊。
铃斋看雪拥衲坐,急鼓又报边城昏。
百壶高宴梨栗圃,千里未尽桑麻村。
天怜公老无以乐,一星飞堕从天门。
得无遗履榖城化,恐是吃草金华魂。
不然荆棘霜露底,兀然奇怪来无根。
女娲捣链所遗弃,奔潀尙有河汉痕。
岂其谋国坐不用,聊以永日宁复论。
跳梁不忧牧并塞,绥纳可使鱼游盆。
公归廊庙谁得挽,此石万古当长存。
出自:宋代·晁补之《次韵苏门下寄题雪浪石》
拼音:[nǚ,rǔ][wā][dǎo][liàn][suǒ][yí][qì]
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
居庸灭烽惟留屯,时平更觉将军尊。
铃斋看雪拥衲坐,急鼓又报边城昏。
百壶高宴梨栗圃,千里未尽桑麻村。
天怜公老无以乐,一星飞堕从天门。
得无遗履榖城化,恐是吃草金华魂。
不然荆棘霜露底,兀然奇怪来无根。
女娲捣链所遗弃,奔潀尙有河汉痕。
岂其谋国坐不用,聊以永日宁复论。
跳梁不忧牧并塞,绥纳可使鱼游盆。
公归廊庙谁得挽,此石万古当长存。
【女娲】1.神话传说中的古帝名。参见"女娲氏"。 2.相传为夏禹之妃,涂山氏之女。 3.太行山别名。
【所遗】1.遗漏。 2.遗弃。 3.遗失物。
【遗弃】1.丢掉;放弃:笨重物品带不走,全都遗弃了。 2.不履行赡养或抚养亲属的义务:厚次叙九族之亲而不遗弃|遗弃糟糠,别婚士族。
【女】
女【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茹上聲。《博雅》女,如也。言如男子之敎,人之陽曰男,隂曰女。《易·繫辭》坤道成女。《詩·小雅》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禮·內則》女子生,設帨於門右。《淮南子·地形訓》土地各以類生,澤氣生女。
又已嫁曰婦,未字曰女。《禮·曾子問》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
又星名。須女四星,主布帛,爲珍寶藏,一名婺女。十二月旦在北,二月旦中。
又織女三星,天女也,主苽果絲帛,見《星經》。
又水名。《山海經》嶧臯之山,其水出焉,東流注于激女之水。
又女戰法》。
又金女,西王母也,厥姓緱氏,見《集仙錄》。
又靑女,霜神也,至秋三月地氣下藏,靑女乃出,以降霜雪,見《淮南子·天文訓》。
又奼女,丹汞也。河上奼女,得火則飛,見《參同契》。
又國名。女子國,在巫咸北。《郭璞·圖贊》女子之國,浴于黃水。乃媷乃字,生男則死。
又東女國,女主號賔就。見《唐書·西域傳》。
又扶桑東千里有女國,其人容貌端正,身體有毛,見《通考》。
又姓。湯賢臣女鳩,女房,漢賢良女敦,晉大夫女叔寬。
又梵言阿摩,此言女,言母。蘇弗室利,此言善女。
又鸚䳇名雪衣女,見《漢武外傳》。鵲名神女,見《古今注》。蜆名縊女,見《爾雅·釋蟲》。螟蛉名戎女,見《毛詩·註疏》。
又《集韻》《韻會》忍與切。同汝,對我之稱。
又《廣韻》《集韻》《韻會》尼據切,茹去聲。以女妻人曰女。《書·堯典》女于時。
【娲】
媧【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古蛙切《集韻》公蛙切,音蝸。《說文》古神聖女,化萬物者也。
又女媧始制笙簧。《禮·明堂位》女媧之笙簧。《史記·五帝紀》女媧煉五色石補天。
又女媧山,在鄖陽竹山縣西,相傳煉石補天處。《王象之詩》女媧山下少人行,㵎谷雲深一鳥鳴。
又《廣韻》古華切《集韻》姑華切,音瓜。義同。亦姓。
又《正字通》方音或讀作蛙。
又作窩。義同。
【捣】
搗【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韻會》覩老切《正韻》都皓切,同擣。詳擣字註。
【链】
鏈【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力延切《集韻》陵延切,音連。《說文》銅屬。《玉篇》鉛鑛也。
又《正字通》通作連。《史記·貨殖傳》江南出金錫連。《註》徐廣曰:鉛未煉者。
又《六書故》今人以鋃鐺之類相連屬者爲鏈。
又《集韻》抽延切,音脠。義同。一曰卝也。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