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īng][kě,kè][zì][yòng][qīng][fǎ]
平仄:平仄仄仄平仄
谤东家丘如狗,誉太史儋犹龙。
卿可自用卿法,吾未始出吾宗。
出自:宋代·刘克庄《六言吾首赠李相士景春》
【自用】自行其是﹐不接受别人的意见。
【卿】
卿【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去京切《集韻》《韻會》《正韻》丘京切,皀聲。《徐曰》章善明理也。
又嚮也。言爲人所歸嚮也。《禮·王制》大國三卿,小國二卿。《儀禮疏》諸侯兼官,但有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馬兼春官、司空兼秋官。《玉篇》漢置正卿九:太常、光祿、太僕、衞尉、延尉、鴻臚、宗正、司農、少府。《晉書·百官志》古者,天子諸侯皆名執政大臣曰正卿,自周後始有三公九卿之號。
又《韻會》秦漢以來,君呼臣以卿。《正韻》君呼臣爲卿,蓋期之以卿也。
又《韻會》凡敵體相呼亦爲卿,蓋貴之也。隋唐以來,儕輩下已,則稱卿,故宋璟卿呼張易之。
又《前漢·項籍傳》號爲卿子冠軍。《註》文穎曰:卿子,時人相褒尊之稱,猶言公子也。
又姓。《風俗通》虞卿之後。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用】
用【午集上】【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五用哉。
又《廣韻》使也。《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用之。《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用。
又功用。《易·繫辭》顯諸仁,藏諸用。《疏》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論語》禮之用,和爲貴。
又貨也。《書·大禹謨》正德利用厚生。《疏》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用,使財物殷阜。《禮·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又以也。《詩·小雅》謀夫孔多,是用不集。《古樂府》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
又庸也。《論語》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又《增韻》器用也。《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傳》器實曰用。《左傳·襄二十五年》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
又《廣韻》通也。
又姓。漢有用蚪,爲高唐令。
又《韻補》叶餘封切,音容。《詩·小雅》謀臧不從,不臧覆用。《陸賈新語》大化絕而不通,道德施而不用。《又》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仆則爲萬世之用。
又《六書正譌》周伯琦曰:用,古鏞字,鐘也。古㱁識,商鐘寅簋鐘字皆作用,後人借爲施用字。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