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应贤第五

出自:宋代·贺铸《京居感兴五首》

拼音:[wèi][yīng,yìng][xián][dì][wǔ]

平仄:仄平平仄仄

稠人致高位,一二难遽数。
骠骑彼将军,未应贤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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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未应】1.犹不须。 2.犹不算;不是。 3.犹不曾。 4.不应当。
【第五】复姓。东汉时有第五伦。见《后汉书》本传。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贤】

賢【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臤贒《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弦。《說文》多才也。《玉篇》有善行也。《易·鼎卦》大亨,以養聖賢。

《繫辭》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書·大禹謨》野無遺賢。

《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禮·內則》若富,則具二牲獻其賢者於宗子。《註》賢,猶善也。

勝也。《禮·投壷》某賢於某若干純。《註》以勝爲賢。

下見切,音現。《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爲賢。《註》賢,大穿也。

《韻補》叶下珍切。《詩·小雅》我從事獨賢。叶上臣。《前漢·敘傳》旣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

【第】

第【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集韻》一曰順也。

《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姓。漢五京。

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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