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精神

出自:宋代·释绍昙《题秋堂四兰》

拼音:[shí][bèi][jīng][shén]

平仄:平仄平平

久居深林幽寂中,虽隐德不耀。
遇春阳姁妪,笑弹玉指,
十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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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精神】1.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面貌 ㄧ~错乱 ㄧ~上的负担。 2.宗旨;主要的意义:领会文件的~。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倍】

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

《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倍尾,山名,通作陪。

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

【精】

精【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子盈切《集韻》《韻會》咨盈切,音晶。《說文》擇也。《廣韻》熟也,細也,專一也。《書·大禹謨》惟精惟一。《易·繫辭》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密也。《公羊傳·莊十年》觕者曰侵,精者曰伐。《註》精,猶精密也。侵,責之不服,推兵入竟,伐,擊之益深,用意稍精密。

靈也,眞氣也。《易·繫辭》精氣爲物。《疏》隂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爲萬物也。《左傳·昭七年》子產曰:用物精多,則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

《莊二十五年·日有食之疏》日者陽精,月者隂精。

《襄二十八年·春無水疏》五星者五行之精:木精曰歲星,火精曰熒惑,土精曰鎭星,金精曰太白,水精曰辰星。《老子·道德經》其中有精,其精甚眞。《莊子·德充符》勞乎子之精。

《廣韻》正也,善也,好也。《禮·經解》潔靜精微易敎也。

明也。《前漢·京房傳》隂霧不精。《註》精,謂日光淸明也。

鑿也。《論語》食不厭精。《屈原·離騷》精瓊爢以爲粻。《註》精,鑿也。

《韻會小補》巧也。

《增韻》凡物之純至者皆曰精。

古者以玉爲精。《楚語》一純二精。

地精,黃精,草名。《博雅》地精,人葠也。黃精,一名仙人餘糧。

精衞,鳥名。《山海經》發鳩之山有鳥,名精衞。

米曰精。

精絕,國名。《水經注》南河又東經精絕國。《前漢·西域傳》精絕國城去長安八千八百二十餘里。

精廬,精舍。《前漢·儒林傳論》精廬暫建。《註》精廬,講讀之舍。《後漢·李充傳》充立精舍講授。

《廣東新語》猺之渠帥,號曰精夫。

《韻會》同睛。

鳥名。與鶄通。《司馬相如·上林賦》交精旋目。《註》交精,似鳧而脚高,有毛冠,辟火災。

與菁同。《爾雅·釋草·茢薽註》一名天蔓精。

叶咨良切,音將。《左思·吳都賦》婺女寄其曜,翼軫寓其精。《註》精,咨良切,叶上疆。

《廣韻》子姓切《集韻》子正切,音婧。强也。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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