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情【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质】
質【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之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日切,音桎。《易·繫辭》原始要終,以爲質也。《註》質,體也。
又《詩·小雅》民之質矣。《傳》質,成也。《朱傳》實也。
又《大雅》虞芮質厥成。《傳》質,成也。成,平也。《疏》三字義同,故以質爲成,以成爲平。《朱傳》質,正。成,平也。
又《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侯中也。
又《周禮·地官·質人》大市曰質,小市曰劑。《註》質劑者,爲之券藏之也。
又《儀禮·士冠禮》質明行事。《註》質,正也。《禮·月令》黑黃蒼赤,莫不質良。《註》所染者當得眞采正善也。
又《聘義》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質。《註》質謂正自相當。
又《禮·曲禮》質君之前。《註》質猶對也,又《廣雅》質,地也。《禮·禮器》禮釋回增美質。《註》質,猶性也。
又《公羊傳·定八年》弓繡質。《註》質,拊也。
又《史記·范睢傳》不足以當椹質。《註》質,剉刃也。
又《前漢·張釋之傳》具以質言。《註》質,誠也。
又《廣雅》問也,定也。
又《小爾雅》質,信也。
又《玉篇》主也,樸也。《禮·樂記》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註》質,猶本也。禮爲之文飾也。
又姓。《前漢·貨殖傳》質氏以洒削而鼎食。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利切,音致。《說文》以物相贅。《左傳·隱三年》故周鄭交質。
又《集韻》脂利切。贄,亦作質。《左傳·昭三年》將奉質幣,以無失時。《晉語》臣委質于翟之鼓。《孟子》不傳質爲臣。
【信】
信【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㐰䚱《唐韻》息晉切《集韻》《正韻》思晉切,音訊。愨也,不疑也,不差爽也。《易·繫辭》人之所助者,信也。《左傳·僖七年》守命共時之謂信。
又《爾雅·釋地》大蒙之人信。《註》地氣使然也。
又《左傳·莊三年》一宿爲舍,再宿爲信。《詩·豳風》于女信處。
又《周頌》有客信信。《註》四宿也。
又符契曰信。《前漢·平帝紀》漢律,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註》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或用木爲之。《後漢·竇武傳》取棨信閉諸禁門。《註》棨,有衣戟也。
又古人謂使者曰信。與訊通。《史記·韓世家》軫說楚王,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司馬相如·諭巴蜀檄》故遣信,使曉諭百姓。
又州名。唐置信州,卽今廣信府。
又姓。信陵君無忌之後。
又複姓。《何氏姓苑》有信都,信平二氏。
又《集韻》《正韻》升人切。與申同。《易·繫辭》往者,屈也。來者,信也。《詩·邶風》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又同身。《周禮·春官》侯執信圭,伯執躬圭。《註》信圭,刻人形伸也。躬圭,刻人形屈也。
又叶斯鄰切,音新。《詩·小雅》庶民弗信。叶上親。◎按《正韻》云:韓王信本與淮隂侯同名,嫌誤讀作新。今《敘傳》韓信音新,是信本有平、去兩音,其讀平者亦音,而非叶矣。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保】
保【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注解:〔古文〕音寶。安也。《周禮•天官》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五曰保庸。《註》保庸,安有功者。
又恃也,守也。
又《禮•月令》四鄙入保。《註》小城曰保。
又都邑之城曰保。
又任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令五家爲比,使之相保。《註》保猶任也。
又全之也,佑也。《書•召誥》天迪格保。《註》格正夏命而保佑之。
又《詩•小雅》天保定爾,亦孔之固。
又《說文》養也。《增韻》抱也。《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禮•文王世子》入則有保,出則有師。《前漢•宣帝紀》嘗有阿保之功。《註》阿,倚也。保,養也。《賈誼傳》保者,保其身體。
又《史記•欒布傳》窮困賃傭於齊,爲酒家保。《註》酒家作保傭也。
又姓。《呂氏春秋》楚保申,爲文王傅。
又與褓緥褓。
又叶博古切,音補。《易林》東南其戶,風雨不處。燕婉仁人,父子相保。
又叶博效切,音報。《詩•大雅》無射亦保。叶上廟。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