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ù][chóu][nán,nā][pǔ][sù][fēn,fèn][wéi]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才俊如君士论推,下交从昔最知归。
谈间八面无馀敌,酒处千金不当挥。
方办西湖陪语笑,预愁南浦诉分违。
只今又捧江西檄,连夜惊魂梦打矶。
【预愁】谓在忧愁之中。
【南浦】南面的水边。《楚辞·河伯》:“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后因称送别之地:送君南浦,伤如之何|西风晴十日,南浦别经年。
【分违】离别。
【预】
預【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韻會》羊洳切《集韻》《正韻》羊茹切,音譽。《正字通》與豫同。《經典》通作豫。
又《正韻》及也,參預也,干也。通作與。
【愁】
愁【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士尤切《集韻》《韻會》《正韻》鋤尤切,音㵞。《說文》憂也。从心秋聲。《廣韻》悲也。《增韻》慮也。
又《正韻》卽由切,音揫。《禮·鄕飮酒義》秋心爲言愁也。《註》愁讀爲揫。
又《集韻》將由切。與楢同。《說文》楢,聚也。或作愁。
又《集韻》財勞切,音曹。揚雄有畔牢愁。
又叶士交切,音巢。《道藏歌》椿齡會足衰,劫往豈足遼。虛刀揮至空,鄙滯五神愁。或書作。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浦】
浦【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滂古切《集韻》《韻會》頗五切《正韻》滂五切,音普。《說文》瀕也。《詩·大雅》率彼淮浦。
又《玉篇》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風土記》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
又浦陽,江名。《廣輿記》浦江,本吳越三江之一。
又浦江,縣名,屬金華府。浦城,屬建寧府。
又合浦,漢郡名,屬交州。
又荒浦,舒鳩地名,見《左傳·襄二十四年》。
又姓。晉起居注浦選。
【诉】
訴【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說文》本作。《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
又。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违】
違【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羽非切《集韻》《韻會》于非切,音幃。《說文》離也。《廣韻》背也。《書·堯典》靜言庸違。《註》行事則違背之也。
又《正韻》避也,去之也。《易·乾卦》憂則違之。《註》知難而避也。《禮·表記》事君三違,而不出境。《註》違猶去也。《論語》違之之一邦。
又《韻會》奔放曰違。《左傳·宣十年》凡諸侯之大夫違。《疏》窘迫而奔,及以禮見放,通謂之違。
又邪惡也,過失也。《左傳·桓二年》昭德塞違。《註》塞違,謂閉塞邪違也。《後漢·百官志》有違失,則劾奏。
又蓄怨也。《書·無逸》否則厥心違怨。《註》違怨者,怨之蓄于中也。
又《韻會》依違,不決也。一作猗違。《前漢·律歷志》依違以惟,未能修明。
又《孔光傳》猗違者連歲。《註》猶依違也。依且違,言兩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