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uè][wéi,wèi][yīn][yà][guò,guō][féng][dì,de]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
有客乘舸自忠州,遣骑安置瀼西头。古堂本买藉疏豁,
借汝迁居停宴游。云石荧荧高叶曙,风江飒飒乱帆秋。
却为姻娅过逢地,许坐曾轩数散愁。
【姻娅】泛指姻亲:与子姻娅间,既亲亦有故。
【过逢】1.犹遭逢。 2.犹过从。
【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又訛作㕁。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姻】
姻【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於眞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眞切,音因。《說文》壻家也。《白虎通》婦人因人而成,故曰姻。《禮·昏義疏》壻曰婚,妻曰姻,壻以昏時而來,女因之而去。
又妻父曰婚,壻父曰姻。今男女之家皆曰姻。
又叶烏前切,音煙。《焦仲卿詩》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卽許相和,便可作婚姻。或作婣。別作。
【娅】
婭【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依嫁切,音稏。《爾雅·釋親》兩壻相謂曰婭,言相亞次也。通作亞。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逢】
逢【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符容切,音縫。《說文》遇也。从辵,峯省聲。《正韻》値也。《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書·洪範》子孫其逢吉。
又《正韻》迎也。《揚子·方言》逢、迎,逆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又逆也。《前漢·東方朔傳》逢占射覆。《註》逆占事,猶言逆刺也。
又大也。《禮·儒行》衣逢掖之衣。《註》衣掖下寬大也。
又閼逢,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甲曰閼逢。《註》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
又與縫通。《禮·玉藻》深衣縫齊倍要。《註》縫,或爲逢。
又有逢,國名。《左傳·昭二十年》有逢伯陵因之。《註》逢伯陵,殷諸侯。
又姓。齊逢丑父。
又《廣韻》《韻會》蒲蒙切《集韻》《正韻》蒲紅切,音蓬。鼓聲也。《詩·大雅》鼉鼓逢逄。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封禪書》大漢之德,逢涌原泉。《註》逢讀若㷭,言如熢火之升,原泉之流。
又叶符方切,音房。《韓愈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叶上江、下鄕。◎按从夅者,音龎。从夆者,音縫、音蓬。《顏氏家訓》逄、逢之別,豈可雷同。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