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与僧房发妙音

出自:宋代·陈岩《戛玉亭》

拼音:[jìng][yǔ,yù,yú][sēng][fáng][fā,fà][miào][yīn]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

丘中流水度鸣琴,静与僧房发妙音
高下抑扬浑不断,时时写出昔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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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僧房】僧人居住的房舍。
【妙音】1.指歌妓。 2.指美妙的乐音。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静】

靜【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郢切,音穽。《說文》審也。从靑,爭聲。《註》徐鍇曰:丹靑明審也。

《增韻》動之對也。《易·坤卦》至靜而德方。

《書·堯典》靜言庸違。《傳》靜,謀也。

《詩·邶風》靜言思之。《傳》靜,安也。

《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詩·邶風》靜女其姝。《傳》靜,貞靜也。

《廣韻》息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

《韻會》澄也。

《廣韻》和也。

《韻會》通作靖。亦通作靚。亦通作竫。

《韻會》《正韻》疾正切,音淨。義同。《前漢·揚雄傳》京師爲之語曰:維寂寞自投閣,爰淸靜作符命。

《詩·大雅》籩豆靜嘉。《箋》潔淸而美。《釋文》淸,如字,又才性反。淸靜皆可讀去聲。◎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靜字皆無去聲。韻會始收入敬韻,正韻因之。考大雅、釋文,及揚雄傳京師語,靜字本可讀去聲,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云,顏註合韻,音才性切,則謬甚。解嘲云,爰淸爰靜,游神之庭。卽音才性切,如何與庭叶,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正韻仍其失,今特辨之。

叶千廷切,音淸。《六韜》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僧】

僧【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蘇增切《集韻》慈陵切《韻會》思澄切《正韻》思登切,塞平聲。沙門也。梵音云僧伽,從浮屠敎者,或稱上人。梵語僧伽邪三合音,俗取一字,名曰僧。《魏書·釋老志》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

《禪宗記》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伽僧者,今應赴僧也。

眞臘國呼僧爲苧菇,僧皆茹魚肉,惟不飮酒,供佛亦用魚肉。僧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之。

《唐本草》密陀,僧一名沒多僧,出波斯國,形似黃龍齒而堅重。

【房】

房【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方切,音防。《說文》室在旁也。

東南宿名。《爾雅·釋天》天駟房也。《禮·月令》十月日在房。《尙書運期授》所謂房四表之道。

州名。春秋時房渚,秦爲房陵郡,唐武德時改爲房州。

姓。舜封堯子爲房邑侯,子陵以父封爲氏。

俎名。《詩·魯頌》籩豆大房。《註》半體之俎,足下有跗,如堂房也。

箭室也。《左傳·宣十二年》知莊子每射抽矢菆,納諸㕑子之房。

《廣韻》步光切《集韻》《韻會》《正韻》蒲光切,音傍。《廣韻》阿房,秦宮名。

《韻補》叶符風切,音馮。《道藏·中嶽仙人謌》徘徊元嶽顚,翻焉御飛龍。齊騰八紘外,翺翔閶闔房。

【发】

發【午集中】【癶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方伐切,音髮。《說文》䠶發也。《詩·召南》壹發五豝。《傳》發,矢也。《前漢·匈奴傳》矢四發。《註》射禮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矢爲一發。師古曰:發,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

《廣韻》起也。《孟子》舜發於畝之中。

舒也,揚也。《易·乾卦》六爻發揮。《疏》發,越也。

《坤卦》發於事業。《疏》宣發也。《左傳·桓二年》聲名以發之。《註》發揚此德也。

《博雅》開也。《書·武成》發鉅橋之粟。《疏》謂開出也。《詩·小雅》明發不寐。《註》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

《玉篇》進也,行也。《博雅》去也。《詩·齊風》履我發兮。《疏》行必發足而去,故以發爲行也。《禮·玉藻》疾趨則欲發,而手足無移。《註》謂起屨也。

《釋名》撥也。撥使開也。《禮·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疏》謂有軍旅以發士卒也。

《廣韻》明也。《論語》亦足以發。《註》謂發明大體也。

《廣韻》舉也。《增韻》興也。《前漢·王吉傳》愼毋有所發。《註》謂興舉眾事也。

亂也。《詩·邶風》毋發我笱。

伐也。《詩·周頌》駿發爾私。《疏》以耜擊伐其私田,使之發起也。

遣也。《禮·檀弓》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註》發禮往賀也。

見也。《禮·禮器》君子樂其發也。《註》樂多其外見也。

動也。《老子·道德經》地無以寧,將恐發。

洩也。《楚辭·大招》春氣奮發。

《曆法》春夏曰發,秋冬曰斂。

發發,疾貌。《詩·小雅》飄風發發。《箋》寒且疾也。

《詩傳》長發,大禘也。《疏》大禘之樂歌也。《唐書·禮樂志》懿祖曰:長發之舞。

昏禮曰發齊。《荀子·禮論》大昏之未發齊也。《註》謂未有威儀節文。象太古時也。《史記·禮書》作廢齊。

《玉篇》發,駕車也。《揚子·方言》發,稅,舍車也。東齊海岱之閒謂之發,宋趙魏之閒謂之稅。《註》舍宜音寫,今通發,寫也。稅猶脫也。

《後漢·五行志》東方神鳥曰發明。《博雅》鳳皇晨鳴曰發明。

《汲冢周書》發人鹿鹿者,若鹿迅走。《註》發,東夷也。

淸發,水名。見《左傳》。

縣名。《前漢·地理志》餘發縣,屬九眞郡。發干縣,屬東郡。

姓。《史記·封禪書》游水發根。《註》游水,縣名。發根,人姓名。

《集韻》《正韻》北末切,音撥。《詩·衞風》鱣鮪發發。《傳》盛貌。馬融曰:魚尾著網發發然。《韓詩》作鱍。《說文》作鮁。

叶方吠切,音廢。《詩·豳風》一之日觱發。《傳》風寒也,叶下烈烈。音例。

叶非律切,廢入聲。《揚雄·長楊賦》紛紜沸渭,雲合電發。猋騰波流,機駭蠭軼。軼音亦。一說本賦發軼,與上文爰整其旅,乃命驃衞,衞字爲韻。發,音費。軼,音替。古霽寘二韻通,非發讀廢入聲,與軼音亦叶也。

【妙】

妙【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正韻》彌笑切,音廟。神妙也。《易·說卦》神也者,妙萬物而爲言者也。《老子·道德經》衆妙之門。《莊子·寓言篇》自吾聞子之言,九年而大妙。《劉劭人物志》尤妙之人,含精于內,外無飾姿。

少年也。《杜甫詩》明公獨妙年。

纖媚也。《前漢·李夫人傳》妙麗善舞。

姓。見《姓苑》。

《集韻》弭沼切。與眇通。嫽妙,女貌。《漢·三老袁君。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姓。見《姓苑》。

《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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