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雌栖陇雉

出自:宋代·晃冲之《初来东里》

拼音:[xié,jiā][cí][qī,xī][lǒng][zhì]

平仄:平平平仄仄

乘流从此去,河汉失清都。
送骑沙边散,征帆雨外孤。
挟雌栖陇雉,生子哺巢乌。
宇宙将焉往,飘飘尽畏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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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挟】

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音協。《說文》俾持也。《增韻》帶也,掖也。一曰輔也。《詩·大雅》旣挾四鍭。《儀禮·鄕射禮》兼挾乗矢。《註》方持弦矢曰挾。古文作接。《齊語》挾其槍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註》在掖曰挾。

《爾雅·釋言》藏也。《前漢·惠帝紀》除挾書律。《註》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廣韻》懷也,護也。《孟子》不挾長,不挾貴。《朱註》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

會也。《晉語》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

《揚子·方言》挾斯,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或器物弊,謂之挾斯。

《集韻》尸牒切,音蜨。亦持也。《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集韻》訖洽切《正韻》古洽切,與夾同。亦持也。

《集韻》《韻會》子洽切,音啑。

《集韻》吉協切,音頰。

作荅切,音匝。義同。或作抸。

《集韻》《韻會》卽協切。與浹通。《詩·大雅》使不挾四方。《傳》挾,達也。《疏》挾者,周匝之義,故爲達。《周禮·天官·大宰》縣治象之灋于象魏,挾日而斂之。《註》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釋文》又作浹。《荀子·禮論篇》方皇周挾。《註》挾讀爲浹。匝也。

《正韻》卽涉切,音接。義同。

【雌】

雌【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䧳《唐韻》七移切《集韻》《韻會》七支切,音姕。《說文》鳥母也。从隹从此。《詩·小雅》誰知烏之雌雄。

《廣韻》牝也。《詩·小雅》以雌以雄。《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素雌註》索隱曰:素雌,猿之雌者。餘詳雄字註。

《集韻》《正韻》千西切,音妻。《集韻》牝也。《莊子·齊物論》猿猵狚以爲雌。

【栖】

棲【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

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

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

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

《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

《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

草名。《詩·大雅》如彼棲苴。《傳》水中浮草曰棲苴。

《集韻》《類篇》千西切,音妻。棲棲,簡閱車馬貌。《詩·小雅》六月棲棲,戎車旣飭。

棲屑,往來貌。《後魏·裴安傳》京師遼遠,實憚棲屑。

【陇】

隴【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力踵切《集韻》《韻會》魯勇切《正韻》力董切,音壠。《說文》天水大阪也。《前漢·地理志》天水郡隴縣。《註》今呼隴城縣者也。

《史記·六國表》文公踰隴。《秦本紀》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前漢·地理志》隴西郡。《註》應劭曰:有隴坻,在其西也。師古曰:隴坻,謂隴阪,卽今之隴山也。此郡在隴之西,故曰隴西。《地理直音》漢隴西,今鞏昌府。漢天水,今鞏昌府秦州。

《廣韻》州名。漢汧縣,後魏置東秦州,攺爲隴州,因山名之。《地理直音》隋汧陽郡,今鳳翔府隴州。○按今陝西鞏昌府淸水縣,平涼府華亭縣,鳳翔府隴州,皆有隴山,洮州衞有東隴山。

《春秋·文二年》盟于垂隴。《註》鄭地,滎陽東有隴城。

姓。

《正韻》丘壟之壟,亦作隴。《列子·天瑞篇》逆之隴端。《前漢·劉向傳》皆無丘隴之處。

壟畝亦作隴。《史記·項羽紀》起隴畝之閒。

《荀子·議兵篇》案角鹿埵,隴種東籠而退耳。《註》隴種,遺失貌,如隴之種物然。或曰卽龍鍾。新序作隴鍾。

【雉】

雉【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爾雅·釋鳥》鵽鳩,雉,一名鵽鳩。

《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揚子·方言》雉,理也。

《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集韻》序字註。

《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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