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繼【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爲㡭。俗作継,非。
又《集韻》吉棄切,音繫。縛也。《後漢·李固傳》羣下繼望。《註》劉攽曰:繼是繼續之義,不可施於此。蓋本是繫字,繫綴天下之望也。○按繼又音繫,訓縛,卽繫之義。劉欲改繼爲繫,非是。
【志】
志【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鋕。《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論語》志於道。《詩序》在心爲志。
又《廣韻》意慕也。《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註》志者,意所擬度也。《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又準志也。《書·盤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又章志也。《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又本志也。《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又記也。與誌同。或作識。《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前漢書》有十志。《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又《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又箭鏃也。《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又叶眞而切,音支。《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述】
述【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食律切,音術。《說文》循也。《論語》述而不作。《中庸》父作之,子述之。
又《廣韻》著述也。《正韻》修也,纘也,譔也。凡終人之事,纂人之言,皆曰述。《禮·樂記》識禮樂之文者能述。《又》述者之謂明。《儀禮·士喪禮》筮人許諾述命。《註》旣受命而申言之曰述。
又也。《孟子》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
又冠名。《後漢·輿服志》通天冠前有山展筩,爲述。記曰:知天者冠述。
又通作術。《禮·祭義》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註》術,當爲述。
又姓。《風俗通》魯大夫仲述之後。
又叶樹僞切,音瑞。《曹植·酒賦》安沈湎而爲娛,非往聖之所述。闢酒誥之明戒,同元凶之三季。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