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庭虚静官曹乐

出自:宋代·司马光《奉和始平公忆东平》

拼音:[sòng][tíng][xū][jìng][guān][cáo][lè,yuè,yào,lào]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

千岩秀色拥晴川,万顷陂不上下天。
委地针监随处市,蔽空桑柘不容田。
讼庭虚静官曹乐,儒服宽长邑里贤。
不为从知方负羽,独乘渔艇老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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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讼庭】即讼堂。
【虚静】1.清虚恬静。 2.宁静。
【官曹】官吏办事机关;官吏办事处所。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讼】

訟【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庭】

庭【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

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

《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

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

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

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波兮木葉下。

山名。《前漢·地理志》太湖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濳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爲地脉。

山庭。《任昉王文憲集序》山庭異表。《註》論語摘輔像曰:子貢山庭斗繞口,謂面有山庭,言山在中,鼻高有異相也。

《集韻》他定切,音聽。《增韻》逕庭,隔遠貌。《莊子·逍遙遊》大有逕庭。

叶徒陽切,音近長。《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馳辭對我策,章句何煒煌。禮終樂亦闋,相拜送於庭。

【虚】

虛【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噓。空虛也。

《易·繫辭傳》周流六虛。《註》六虛,六位也。《疏》位本無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大戴禮》虛土之人大。《註》虛,縱也。

孤虛。《史記·龜筴傳》日辰不全,故有孤虛。

星名。《書·堯典》宵中星虛。

姓。《通志·氏族略》虛氏。見《姓苑》。

虛無,山名。《顏氏家訓》柏人城東有一孤山,或呼爲虛無山。

《廣韻》去魚切,音祛。《說文》大丘也。《集韻》古者九夫爲井,四井爲邑,四邑爲丘,丘謂之虛。

地名。《春秋·桓十二年》會宋公于虛。《註》宋地。

水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虛水。

次也。《晉語》實沉之虛,晉人是居。

《韻補》喜語切,音許。《毛詩》升彼虛矣,以望楚矣。

叶虛王切。《道藏歌》提攜高上賔,反吾素靈房。道場靈沫內,高歌登大虛。《干祿字書》通作虚。

【静】

靜【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郢切,音穽。《說文》審也。从靑,爭聲。《註》徐鍇曰:丹靑明審也。

《增韻》動之對也。《易·坤卦》至靜而德方。

《書·堯典》靜言庸違。《傳》靜,謀也。

《詩·邶風》靜言思之。《傳》靜,安也。

《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詩·邶風》靜女其姝。《傳》靜,貞靜也。

《廣韻》息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

《韻會》澄也。

《廣韻》和也。

《韻會》通作靖。亦通作靚。亦通作竫。

《韻會》《正韻》疾正切,音淨。義同。《前漢·揚雄傳》京師爲之語曰:維寂寞自投閣,爰淸靜作符命。

《詩·大雅》籩豆靜嘉。《箋》潔淸而美。《釋文》淸,如字,又才性反。淸靜皆可讀去聲。◎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靜字皆無去聲。韻會始收入敬韻,正韻因之。考大雅、釋文,及揚雄傳京師語,靜字本可讀去聲,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云,顏註合韻,音才性切,則謬甚。解嘲云,爰淸爰靜,游神之庭。卽音才性切,如何與庭叶,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正韻仍其失,今特辨之。

叶千廷切,音淸。《六韜》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姓。

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曹】

曹【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也。在廷東,从㯥。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

《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

《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

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

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

《韻補》叶徂侯切。《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叶木何切。《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五經文字》,經典相承,隷省作曹。《石經》作曺。

【乐】

樂【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

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

《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樂。

《集韻》力照切《正韻》力召切,音療。《詩·陳風》可以樂飢。毛音洛,鄭音療。

《集韻》《韻會》《正韻》魚敎切。《論語》仁者樂山。

益者三樂。

《韻補》盧谷切,音祿。《太公·下略》四民用虛,國乃無儲。四民用足,國乃安樂。《班固·東都賦》食舉雍徹,太師奏樂,陳金石,布絲竹。

《唐韻》魯刀切,音勞。《廣韻》伯樂相馬。一作博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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