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
劫【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居怯切《集韻》《韻會》訖業切,音衱。《說文》欲去以力脅止曰劫。一曰以力去曰劫。《徐曰》會意。《玉篇》强取也。《正韻》奪也,勢脅也。《禮·儒行》劫之以衆。
又《韻會》劫劫,猶汲汲也。《韓文》人皆劫劫。
又《傅毅·舞賦》形態和神意協,從容得志不劫。《註》言雍容不相廹也。
又浩劫,宮殿大階級也。《杜甫·玉臺觀詩》浩劫因王造,平臺訪古遊。《韻會》通作刧。亦通作刦。
【货】
貨【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䞈呼臥切,火去聲。《說文》財也。《廣韻》貨者,化也。變化反易之物,故字有化也。《易·繫辭》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書·洪範》八政,二曰貨。《傳》貨,寶用物。《周禮·天官·大宰》商賈阜通貨賄。《註》金玉曰貨。《前漢·食貨志》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
又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爲解。《註》貨,猶賂也。
又《玉篇》貨,賣也。《六書故》作。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物】
物【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
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又《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又《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註》謂毛色也。
又《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疏》物卽是色。《楚語》毛以示物。
又《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又《玉篇》類也。《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註》物,類也。謂同日。
又《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又《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註》物,物數也。
又《廣韻》旗名。《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又叶去聲。《唐韻正》符沸反。《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又叶微律切。《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又叶微月切。《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