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菽】
菽【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式竹切,音叔。《物理論》衆豆之總名。《詩·豳風》禾麻菽麥。《春秋·定元年》隕霜殺菽。《註》大豆之苗。《禮·檀弓》王註熬豆而食曰啜菽。
又《唐韻古音》式沼反。《詩·豳風》烹葵及菽。叶下棗韻。
又《篇海》子了切。《集韻》通萩。詳萩字註。《詩疏》亦作叔。《廣韻》同尗。
【麦】
麦【亥集下】【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正字通》俗麥字。(麥)《唐韻》《集韻》莫獲切《韻會》《正韻》莫白切,音脈。《說文》麥,芒穀,秋種厚薶麥金也。金王而生,火王而死。《禮·月令》孟夏麥秋至。《蔡邕曰》百穀各以初生爲春,熟爲秋。麥以初夏熟,故四月於麥爲秋。
又《前漢·武帝紀》勸民種宿麥。《註》師古曰:歲冬種之,經歲乃熟,故云宿麥。
又一種蕎麥,一名烏麥。南北皆種之,亦名荍麥。
又《爾雅·釋草》蘥雀麥。《註》卽燕麥也。
又《爾雅·釋草》大菊蘧麥。《註》大菊,一名麥句薑,卽瞿麥。
又姓。《隋書》有麥鐵杖。
又《集韻》訖力切,音極。《詩·鄘風》爰采麥矣,沫之北矣。
又《豳風》黍稷重穋,禾麻菽麥。
又叶莫故切,音暮。《晉太和末童謠》白門種小麥,叶上路。○按麥从來不从夾,从夊不从夕。來象其實,夊象其根。俗作麥,非。
又楊愼謂麥有昧音。引范文正公安撫江淮,進民閒所食烏昧草,謂卽今燕麥也。淮南謂麥爲昧,故史從音爲文,殊不知燕麥卽野稷也。升庵失考,乃引范文正所進烏昧草當之,蓋鳥昧草實蕨也。附辨於此。麥作夾下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