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àn][zhǔ][zhàng][zuò][zhǔ]
平仄:仄仄仄仄仄
左顾右盼,皆我良辅。
云生兮从龙,风生兮从虎。
山僧坐绳床说禅,按拄杖作主。
【拄杖】1.执持。 2.支撑着拐杖。 3.手杖,拐杖。
【作主】1.制作木主﹑神位。 2.做主人。 3.对某件事作出决定并负全责。
【按】
按【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文帝箏賦》陸離抑按,磊落縱橫。
又《爾雅·釋詁》止也。《史記·周本紀》王按兵毋出。《前漢·高帝紀》吏民皆按堵如故。《註》按次第牆堵,不遷動也。
又據也。《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祭器,按度程。《史記·白起傳》趙軍長平,以按據上黨民。《註》屯兵以據援。
又撫也。《史記·平原君傳》毛遂按劒,歷階而上。
又《鄒陽傳》人無不按劒相盼。
又控也。《史記·絳侯世家》天子乃按轡徐行。
又察行也,考驗也,舉也,劾也。《前漢·賈誼傳》驗之往古,按之當今之務。
又《丙吉傳》掾史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按驗,公府不按吏自吉始。
又按摩也。《前漢·藝文志》黃帝岐伯按摩十卷。
又《集韻》《韻會》阿葛切,音遏。捺也。《詩·大雅》以按徂旅。《傳》止也。《釋文》按又作遏。《韻會》《正韻》按案互通。亦通作桉。
【拄】
拄【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正韻》腫庾切,音主。牚也,支也。《禮·喪大記》旣葬拄楣。《疏》拄楣稍舉,以納日光。《戰國策》齊嬰兒謠曰:大冠若箕,脩劒拄頤。《前漢·西域傳》車師後王姑句,以道當爲拄置,心不便也。《註》言有所置立,而支拄於巳,故心不便也。
又刺也,距也。一曰從旁指也。《前漢·朱雲傳》五鹿充宗爲梁丘易,雲入論難,連拄五鹿君。
又《唐韻》知庾切《集韻》《韻會》冢庾切,。義同。亦通作柱。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作】
作【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胙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
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
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
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
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
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
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
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
又汨作,逸書篇名。
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
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賀切,音佐。《後漢·廉范傳》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夜作,昔無襦,今五袴。《韓愈詩》非閣復非船,可居兼可過。君去問方橋,方橋如此作。今方音作讀佐。俗用做。
又《韻補》叶總古切,音阻。《韓愈·處州孔子廟》惟此廟學,鄴侯所作。厥初庳下,神不以宇。
又叶子悉切,音卽。《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琳·客難》太王築室,百堵俱作。西伯營臺,功不浹日。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