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斟酌之

出自:宋代·叶茵《枕簟入林僻花瓜留客迟十韵》

拼音:[yǒu,yòu][jiǔ][zhēn][zhuó][zhī]

平仄:仄仄平平平

有酒斟酌之,欢然成喧哗。
何必五侯鲭,李绿兮香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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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有酒】谓喝醉酒。
【斟酌】1.倒酒;注酒:腾酒车以斟酌。 2.倒酒不满曰斟,过满曰酌,宜适中。故比喻反覆地考虑:斟酌定夺|斟酌损益|再三斟酌|请你斟酌办理。 3.品评;欣赏:斟酌嫦娥怜我老,故窥书幌照人床。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酒】

酒【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

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

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降,一名天酒。

官名。《周禮·天官》酒正。《註》酒官之長。《又》女酒。《註》女奴曉酒者。

祭酒,尊稱之號。《前漢·伍被傳》號爲劉氏祭酒。《註》祭時惟尊長酹酒也。

酒旗,星名。《曹植·酒賦》仰漢旗之景曜,協嘉號於天辰。

地名。《左傳·莊二十二年》王與虢公酒泉之邑。《註》邑在河南。

《前漢·武帝紀》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註》酒泉,今肅州。

姓。明有酒好德。

人名。《史記·晉世家》靜公俱酒。

《韻補》叶子小切,音剿。《詩·鄭風》叔于狩,巷無飮酒。豈無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易林》白茅醴酒,靈巫拜禱。神嘻飮食,使人壽老。

叶子與切,音苴。《張超·誚靑衣賦》東向長跪,接狎歡酒。悉請諸靈,邪僻無主。

【斟】

斟【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職深切《集韻》《韻會》《正韻》諸深切,音針。《說文》勺也。《楚辭·天問》彭鏗斟雉帝何饗。《註》斟,勺也。

《周語》而後王斟酌也。《註》斟,取也。

《後漢·馮衍傳》意斟愖而不澹。《註》斟愖,猶遲疑也。

《揚子·方言》斟,益也。《註》言斟酌而益之。

《玉篇》計也。

國名。《左傳·襄四年》滅斟灌及斟尋氏。《註》二國,夏同姓諸侯,仲康之子。

姓。《姓氏急就篇》漢博士斟尚。

【酌】

酌【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音灼。《說文》盛酒行觴也。《詩·周南》我姑酌彼金罍。《禮·郊特牲》縮酌用茅。《註》酌,猶斟也。酒已泲,則斟之,以實尊彝。《前漢·蓋寬饒傳》無多酌我,我乃酒狂。《班固·西都賦》騰酒車以斟酌。

《博雅》酌,漱也。《又》益也。

《禮·曲禮》酒曰淸酌。《博雅》淸酌,酒也。

取善而行曰酌。《左傳·成六年》子爲大政,將酌於民者也。《註》酌取民心,以爲政。《禮·坊記》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註》酌,猶取也。

參酌也。《周語》而後王斟酌焉。《前漢·敘傳》斟酌六經,放易象論。

地名。《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平酌侯葘川懿王子。《註》志屬北海。

《正字通》武王樂歌,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酌,亦省作勺。《禮·內則》十三舞勺。《註》勺與酌同。

《集韻》實若切,音杓。挹也。《左傳·成十四年》不內酌飮。《釋文》酌,市略反,亦讀章略反。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姓。出《姓苑》。

《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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