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òng][tíng][wéi][hè][lì]
平仄:仄平平仄仄
南昌为郡好,楼阁沈江湄。
地暖春生早,山寒日下迟。
讼庭唯鹤立,吟树独僧期。
安得通官政,烟霞共一司。
【讼庭】即讼堂。
【鹤立】1.企望貌,盼望貌。 2.形容瘦长者的站立状。 3.突出。 4.肃立状。
【讼】
訟【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庭】
庭【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
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
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
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
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波兮木葉下。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太湖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濳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爲地脉。
又山庭。《任昉王文憲集序》山庭異表。《註》論語摘輔像曰:子貢山庭斗繞口,謂面有山庭,言山在中,鼻高有異相也。
又《集韻》他定切,音聽。《增韻》逕庭,隔遠貌。《莊子·逍遙遊》大有逕庭。
又叶徒陽切,音近長。《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馳辭對我策,章句何煒煌。禮終樂亦闋,相拜送於庭。
【唯】
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惟。《玉篇》唯,獨也。《集韻》專辭。《易·乾卦》其唯聖人乎。《詩·小雅》唯酒食是議。《韻會》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來唯縣。
又《集韻》視隹切,音垂。與誰同。何也。
又《唐韻》以水切《集韻》《韻會》愈水切,。《說文》諾也。《禮·曲禮》必慎唯諾。《釋文》唯,于癸反。徐,于比反。沈,以水反。《又》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又《內則》能言,男唯,女兪。《戰國策》范睢曰唯唯。
又《詩·齊風》其魚唯唯。《傳》唯唯,出入不制也。《箋》唯唯,行相隨順之貌。《釋文》唯,維癸反。沈,養水反。《韓詩》作遺遺,言不能制也。
【鹤】
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下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曷各切,鶴也。古謂之仙禽,亦名露禽,或又謂之隂羽。《本草》鶴白色㿥㿥,故又名八公。《易·中孚》鳴鶴在隂,其子和之。《詩·小雅》鶴鳴于九臯,聲聞于天。《淮南子·說山訓》雞知將旦,鶴知夜半。《左傳·閔二年》衞懿公好鶴,鶴有乗軒者。
又地名。《史記·衞世家註》鶴城在滑州匡城縣正南十五里。
又《莊子·徐無鬼》君必無盛鶴列於麗譙之閒。《郭註》鶴列,陳兵也。
又鶴膝,矛名。鶴之膝隆起,故吳矛骹大者爲鶴膝。
又《逸雅》鋤,助也。齊人謂其頭曰鶴,似鶴頭也。
又姓。鶴壽,見《金史》。
又《正韻》與翯同。《詩·大雅》白鳥翯翯。《孟子》作鶴鶴。
又叶胡沃切,音礐。《嵆康·琴賦》下逮謠俗,蔡氏五曲。王昭楚妃,千里別鶴。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