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
虢【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古伯切《集韻》郭獲切,。《說文》虎所攫畫明文也。
又國名。《廣韻》周封虢仲于西虢,秦屬三川郡,唐武德中爲虢州。《左傳·隱元年》虢叔。《註》虢國,今滎陽縣。應劭曰:今虢亭是也。
又《昭七年》齊侯次于虢。《註》虢,燕境。
又姓。《左傳》晉大夫虢射。《高誘·戰國策註》虢卽古郭氏。《六書正譌》俗作字原从虎作。
【略】
略【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離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力灼切,音掠。《說文》經略土地。《左傳·昭七年》天子經略。《註》經營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經略。《博雅》略,治也。
又《廣韻》謀略。《前漢·趙充國傳》百聞不如一見,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李康運命論》張良受三略之說。《註》上中下三計。
又《廣韻》用功少者皆曰略。《書·禹貢》嵎夷旣略。《傳》用功少曰略。《木華·海賦》羣山旣略。
又《博雅》要也。《莊子·知北遊》將爲汝言其崖略。《淮南子·本經訓》其言略而循理。《註》略,約要也。
又不詳也。《禮·孔子閒居》子夏曰:三無旣得,略而聞之矣。《荀子·非相篇》傳者久則論略,近則論詳。
又《公羊傳·哀五年》喪曷爲以閏數,喪數略也。《註》略,猶殺也。以月數恩殺,故幷閏數。
又道也。《左傳·定四年》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註》略,道也。
又《博雅》取也。《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註》略,取也。《淮南子·兵略訓》攻城略地,莫不降下。
又《揚子·方言》求也。
又灋也。
又《博雅》行也。《左傳·隱五年》公曰:吾將略地焉。《註》略,總攝巡行之名。
又《宣十一年》略基趾。《註》趾,城足。略,行也。
又界也。《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享王于闕西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註》略,界也。
又《僖十二年》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
又路也。《書·武成》敢祇承上帝,以遏亂略。《傳》略,路也。
又犯也。《晉語》及桓子驕泰奢侈,貪欲無蓺,略則行志。《註》略,犯也。則法也。
又利也。《詩·周頌》有略其耜。《傳》略,利也。
又《正字通》書篇名。漢劉歆總羣書爲七略,有輯略,六蓺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伎略。
又《揚雄·甘泉賦》蠖略蕤綏,灕虖襂纚。《註》蠖略蕤綏,龍行貌。
又姓。《姓譜》三國略統,吳人。
又奪也。與掠同。《齊語》犧牲不略則牛羊遂。《註》略,奪也。《史記·外戚世家》少君年四五歲,爲人所略賣。
又《龔遂傳》渤海多劫略相隨者,遂下敎令,卽時解散。
又渠略,蟲名。《詩·曹風·蜉蝣之羽傳》蜉蝣,渠略也。《釋文》略,本或作。
【鼎】
鼎【亥集下】【鼎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鼑《唐韻》《集韻》《韻會》都挺切,音頂。《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又《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又《正韻》鼎,當也。
又方也。《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又鼎鼎,大舒也。《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疏》形體寬慢也。
又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又湖名。《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又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又城門名。《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註》九鼎所後入。
又維舟曰鼎。《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又官名。《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又姓。未將鼎澧。
又人名。《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又《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又》無說詩匡鼎來。《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又《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又叶他經切,音汀。《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湖】
湖【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戸吳切《集韻》《韻會》《正韻》洪孤切,音胡。《說文》大陂也。《周禮·夏官·職方氏》楊州,其浸五湖。《水經注》五湖,謂長塘湖,太湖,射貴湖,上湖,滆湖。
又水名。《水經注》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
又州名。《廣輿記》屬浙江,吳曰吳興,隋唐曰湖州,今爲湖州府。
【旁】
旁【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螃。㫄隷作旁。《博雅》旁,大也。廣也。《釋名》在邊曰旁。《玉篇》猶側也。非一方也。《易•乾卦》旁通情也。《書•太甲》旁求俊彥。《爾雅•釋宮》二達謂之岐旁。《註》岐旁,岐道旁出。
又《集韻》晡橫切,音。騯騯,馬盛貌。或省作旁。《詩•鄭風》駟介旁旁。《疏》北山傳云:旁旁然不得已,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朱傳》旁旁,馳驅不息之貌。音崩。叶補岡反。
又《韻會》《正韻》蒲浪切,音傍。《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註》如淳曰:旁午,分布也。師古曰:一縱一模爲旁午。猶言交橫也。
又《莊子•齊物論》旁日月。《註》依也。
又《集韻》鋪郞切,音滂。旁礴,混同也。
又《集韻》蒲庚切,音彭。旁勃,白蒿也。兔食之,壽八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