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又《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又《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又《博雅》旣,失也。
又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又《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又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又《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又《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又一曰爾爾,衆也。
又《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又《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何】
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
又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
又《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
又《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
又《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
又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
又姓。
又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
又《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易·噬嗑》何校滅耳。《詩·曹風》何戈與祋。《小雅》何簑何笠。《商頌》百祿是何。
又通訶。《前漢·賈誼傳》大譴大何。《註》譴,責也。何,詰問也。
【咎】
咎【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其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舅。《說文》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書·大禹謨》天降之咎。
又《爾雅·釋詁》咎,病也。《疏》罪病也。《廣韻》愆也,過也。《易·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詩·小雅》寧適不來,微我有咎。
又《書序》殷始咎周。《傳》咎,惡也。
又與臼通。《晉語》宜咎。《註》咎。或作臼,古字通用。
又與舅通。《儀禮·士昏禮註》古文舅作咎。《荀子·臣道篇》晉之咎犯。《左傳》作舅。
又《唐韻正》四十四有韻中之半,古與篠,小,巧,皓通爲一韻。書大禹謨,民弃不保,天降之咎。易小畜,初九復自道,何其咎。經傳子集如此用者甚多,非叶音也。
又《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正韻》姑勞切,音高。《廣韻》臯陶,舜臣名,古作咎繇。《前漢·百官公卿表》咎繇作士。《書序》咎單作明居。《傳》咎單,臣名。○按《集韻》《類篇》《韻會》《正韻》俱云姓也,誤。
又國名。《左傳·僖二十三年》狄人伐廧咎如。《註》赤狄別種。《陸德明·音義》咎,古刀反。
又叶曁几切,音技。《史記·龜筴傳》王若遣之,宋必有咎。後雖悔之,亦無及已。
又叶跽許切,音巨。《三略》强弱相虜,莫適禁禦,延及君臣,國受其咎。
又叶巨又切,音舊。《詩·小雅》謀夫孔多,是不用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集叶疾救反。◎按《字彙》《正字通》俱以去聲爲咎字正音。考《玉篇》《廣韻》《集韻》諸書,咎字無去聲一音。《字彙》《正字通》皆誤。
【荆】
荆【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其生成叢而疎爽,故又謂之楚。荆楚之地,因多產此而名也。
又州名。《書·禹貢》荆及衡陽惟荆州。
又山名。《後漢·郡國志》南郡臨沮侯有荆山。《註》卞和抱璞之處。
又姓。《通志·氏族略》燕有荆軻,望出廣陵。
又《韻補》居良切,音姜。《列女傳》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荆。補遺:《正韻》同荊。荊字从幵。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榛】
榛【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側詵切《集韻》《韻會》緇詵切,。《說文》木也。《詩·邶風》山有榛。《大雅》榛楛濟濟。一曰蕪也。《揚雄·反騷》枳棘之榛榛兮。《註》榛榛,梗穢貌。
又《說文》栗。《徐曰》今五經皆作榛,榛有臻至之義。
又《禮·曲禮》婦人之摰,椇榛脯脩棗栗。《釋文》古本作訓果實。古字分,今通用。
又《韻會》或作樼。《左思·蜀都賦》樼栗罅發。《註》榛樼同。
又榛筓,婦人喪服。《禮·檀弓》榛以爲筓,長尺而總八寸。
又聚木曰榛。《淮南子·原道訓》木處榛巢,水居窟穴。
又《集韻》慈鄰切,音秦。鉏臻切,音蓁。將先切,音箋。義同。
又叶渠年切,音近䖍。《司馬相如·弔二世賦》汨淢靸以永遊兮,注平臯之廣衍。觀衆樹之蓊薆兮,覽竹林之榛榛。衍平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