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谗】
讒【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士咸切《集韻》《韻會》《正韻》鋤咸切,音饞。《說文》譖也。《玉篇》佞也。《正字通》崇飾惡言,毀善害能也。《書·舜典》朕堲讒說殄行。《莊子·漁父篇》好言人之惡謂之讒。《荀子·修身篇》傷良曰讒。《說苑·臣術篇》蔽善者,國之讒也。
又星名。《晉書·天文志》卷舌六星中,一曰天讒,主巫醫。
又鼎名。《左傳·昭三年》讒鼎之銘。《疏》讒鼎,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
又《廣韻》《集韻》士懺切《韻會》《正韻》士監切,饞去聲。義同。
又叶鉏弓切,音崇。《楚辭·九歎》吸精粹而吐氛濁兮,橫邪世而不取容。行叩誠而不阿兮,遂見排而逢讒。
又叶銀炎切,音嚴。《梁鴻·適吳詩》欲乗策兮縱邁,疾吾俗兮作讒。競舉枉兮錯直,咸先佞兮唌唌。唌音延。
又《俗書證誤》从二免,非。䜛。
【毁】
毀【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燬。《說文》缺也。一曰壞也。《易·繫辭》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詩·豳風》無毀我室。
又訾也。《論語》誰毀誰譽。
又去也。《禮·儒行》毀方而瓦合。《鄭註》去已之大圭角,下與小人合也。
又折也。《戰國策》王不搆趙。趙不以毀搆。《註》搆,合其戰也。毀,折也。不收趙,趙不能以毀折之兵獨與秦戰。
又占歲法,金穰,水毀,木飢,火旱。見《史記·貨殖傳》。
又禱祈除殃曰毀。《周禮·地官·牧人》凡外祭毀事用尨。《註》謂副辜禳毀除殃咎之屬。
又哀毀。《禮·曲禮》居喪之禮,毀瘠不形。《正義》毀瘠,羸瘠也,形骨露也。居喪許羸瘦,不許骨露見也。
又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孝經·喪親章》毀不滅性。
又小兒去齒曰毀。《白虎通》男八歲毀齒,女七歲毀齒。
又《廣韻》《集韻》《韻會》况僞切,音齂。義同。
又叶後五切,音戸。《易林》臏詐龎子,夷竈盡毀。兵休卒發,矢至如雨。
又叶暄規切,音墮。《揚子·太經》減其疾不至危也,瀏漣之減生根毀也。《韻會》毛氏曰:凡成敗之毀,上聲,《莊子》其成也毀也之類是也。非自壞而隳毀之則去聲,《孟子》毀其宗廟之類是也。惡聲令聞之毀譽則毀上聲,譽去聲,《孟子》不虞之譽求全之毀是也。忌其人而毀之,媚其人而譽之,則毀去聲,譽平聲,《論語》誰毀誰譽之類是也。然《論語》譽字有音,毀字無音,經史子中成毀之毀,與隳毀之毀皆無音,姑從通用。讀書點校者,不可不知。
【竟】
竟【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又《說文》樂曲盡爲竟。
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又姓。出《何氏姓苑》。
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又《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