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ē][jīng][quán][yǔ,yù,yú][là,xī][méi][tóng,tòng]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平
柯茎全与腊梅同,色洁香幽梅亦通。
以玉谥之真不僭,何须汉赋楚骚中。
出自:宋代·赵蕃《祝君适中所所居南山岩花二种日玉梅日含笑者》
拼音:[kē][jīng][quán][yǔ,yù,yú][là,xī][méi][tóng,tòng]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平
柯茎全与腊梅同,色洁香幽梅亦通。
以玉谥之真不僭,何须汉赋楚骚中。
【腊梅】1.落叶灌木,叶子对生,卵形,开花以后才长叶子。冬季开花,花瓣外层黄色,内层暗紫色,香味浓。供观赏。 2.这种植物的花。
【柯】
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歌。《說文》斧柄也。《詩·豳風》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周禮·冬官考工記》柯長三尺。
又《倉頡篇》柯屬,槍梢也。
又《爾雅·釋詁》柯,法也。
又枝也。《謝靈運·鄴中集詩》傾柯引弱枝。
又草莖也。《張衡·西京賦》濯靈芝以朱柯。
又《方言》盂謂之柯。
又木名。《廣志》柯木出廣南山谷閒,波斯家用爲船舫。
又齊地名。《春秋·莊十三年》公會齊侯盟于柯。
又姓。《韻會》吳公子柯隆之後。
又叶于希切,音衣。《黃庭經》丹靑紫條翠靈柯,七蕤玉籥閑兩扉。蕤原字上从八作,不从艸。
【茎】
莖【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戸耕切《集韻》《韻會》何耕切《正韻》何庚切,音牼。《說文》草木榦也。《字林》枝柱也。《類篇》草曰莖,竹曰箇,木曰枚。《楚辭·九歌》秋蘭兮靑靑,綠葉兮紫莖。《繁露·竹林篇》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畝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論衡》朱草之莖如鍼。
又特也。《張衡·西京賦》徑百常而莖擢。
又《周禮·冬官·桃氏》以其臘廣爲之莖,圍長倍之。《註》莖謂劒夾,人所握鐔以上也。
又樂名。《白虎通》顓頊樂曰《六莖》,者莖,著萬物也。《左思·魏都賦》冒六英五莖。
又山名。《韓詩外傳》秦穆公將田而喪其馬,求三日而得之於莖山之陽。
又《廣韻》烏莖切《直音》於京切,音鶯。草名。《爾雅·釋草》姚莖,凃薺。《六書正譌》別作䪫,非。
【全】
全【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泉。《說文》完也。《玉篇》具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用全。《註》純用玉也。
又姓。《韻會》吳有大司馬全琮。
又《韻會》州名。漢零陵郡,晉置全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腊】
腊【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思積切,音昔。《說文》乾肉也。从殘肉,日以晞之。《周禮•天官》腊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腊。《註》大物解肆乾之,謂之乾肉。薄析曰脯,捶之而施薑桂曰鍛脩。腊,小物全乾者。《易•噬嗑》六三噬腊肉。《疏》腊,是堅剛之肉也。
又久也。《禮•郊特牲•猶明淸與醆酒於舊澤之酒也註》爲其味厚腊毒也。《釋文》腊,音昔。隱義云:腊,久也。久酒有毒。《前漢•五行志》味厚者腊毒。《註》腊,久也。味厚者爲毒久也。
又極也。《鄭語》毒之酋腊者,其殺也滋速。《註》腊,極也。
又亟也。《周語》厚味實腊毒。《註》腊,亟也。
又措也。《釋名》齊人云搏腊,搏腊猶把作,麤貌也。荆州人曰麤麻,韋草,皆同名也。麤,措也,言所以安措之也。
又官名。《周禮•天官•獸人》凡獸入于腊人。
又體皴也。《山海經》錢來之山,有獸焉,名曰羬羊,其脂可以已腊。《註》治體皴。腊音昔。(臘)《廣韻》盧盍切《集韻》《韻會》力合切《正韻》落合切,音蠟。《說文》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也。《禮•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註》此周禮所謂蜡祭也。《前漢•武帝紀》祠門戸比臘。《註》臘者,冬至後臘祭百神也。
又《陳勝傳》臘月,勝之汝隂。《註》張晏曰:秦之臘月,夏之九月。臣瓚曰:建丑之月也。
又《正字通》風俗通:蔡邕獨斷,皆言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蜡,漢曰臘。一說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自昔有之,非自漢始也。
又鄭月令註:臘卽周禮所謂蜡。不知臘祭先祖,蜡祭百神,二祭各別,鄭合爲一,非。
又晉博士張亮議曰:臘者,接也,祭宜在新故交接也。俗謂臘之明日爲初歲,秦漢以來有賀,此皆古之遺俗也。
又道書言,道家有五臘,正月一日爲天臘,五月五日爲地臘,七月七日爲道德臘,又以十月十二日爲民歲臘,十二月正臘日爲王侯臘。
又《博雅》臘,索也。
又刃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劒,臘廣二寸有半寸。《註》臘,謂兩刃。《疏》兩刃者,兩面各有刃也。
又《正字通》眞臘,南蠻國名。
又《集韻》力涉切,音巤。義同。
【梅】
梅【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䕩,似杏實酢者也。
又《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
又《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
又楊梅,果名。《越郡志》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
又梅梅,猶昧昧,居喪之容也。《禮·玉藻》視容瞿瞿梅梅。
又州名,屬廣東。《南宋·地理志》改敬州爲梅州。
又姓。《廣韻》出汝南。漢梅福、梅鋗。
又《集韻》毋罪切,音浼。亦姓也。槑字原从二杲作。
又。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又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又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又《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又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又《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又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又《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又叶徒黃切,音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