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陪痛饮十分杯

出自:宋代·吴芾《用前韵示三七侄》

拼音:[yào,yāo][péi][tòng][yǐn][shí][fēn,fèn][bēi]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吾家小阮亦贤哉,又得携壶为我来。
应念难逢重九节,要陪痛饮十分杯
头添白发那能久,眼看黄花有几回。
颇恨病衰鲸量减,只将笑口为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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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痛饮】尽情地喝酒。
【十分】1.按十等分划分。 2.犹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词。犹全部。 5.副词。非常,极,很。表示程度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陪】

陪【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薄回切《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說文》重土也。

《說文》一曰滿也。

《玉篇》貳也,隨也。《廣韻》厠也。《增韻》伴也。《詩·大雅》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傳》無陪貳也。《釋文》陪,本又作培。

《玉篇》加也。《左傳·昭五年》飱有陪鼎。《釋文》陪,薄回反,又扶杯反。

《定二年》分之土田陪敦。《註》陪,增也。亦作倍。步回反。《魯語》士有陪乗告奔走也。《註》陪,猶重也。

《爾雅·釋言》陪,朝也。《註》陪位爲朝。

《玉篇》助也,益也。《史記·孝文紀》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註》陪,輔也。

《玉篇》家臣也。《禮·曲禮》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

陪尾,山名。《書·禹貢》熊耳外方桐柏至于陪尾。

陪在平原,陪安在魏郡,皆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篇海》亦作。

【痛】

痛【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病也。《內經》有舉痛論。

《增韻》楚也。疼也。《易·說卦》坎為耳痛。《後漢·鄧皇后紀》后曰:非不痛也,難傷老人意,故忍之耳。

《玉篇》傷也。《左傳·成十三年》斯是用痛心疾首。《前漢·楚元王傳》言多痛切,發於至誠。《史記·秦本紀》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字彙補》甚也。《前漢·食貨志》以稽市物痛騰躍。

凡事盡力為之者,皆曰痛。《世說新語》痛飲酒,熟讀離騷,便可稱名士。

姓。《姓譜》本盛國後,實姬姓也。周穆王嬖寵盛姬早卒,穆王哀痛不已,遂改其族,謂之痛氏。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杯】

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背平聲。《說文》作桮。俗作㮎,通作杯。飮酒器。唐孔穎達曰:《周禮》有王敦,今之杯盂也。《禮·玉藻》母沒而杯棬不能飮焉,口澤之氣存焉爾。

盛羹器。《前漢·項羽傳》幸分我一杯羹。《師古註》今之側杯有兩耳者。

叶博孤切,音餔。《曹植·隴西行》卻略再拜跪,然後持一杯。談笑未及竟,左顧敕中廚。

叶薄侯切,音裒。《鮑照·合歡詩》飮共連理杯,寢共無縫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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