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歌】
歌【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又《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久】
久【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舉有切《集韻》《韻會》已有切,音九。暫之反也。《易·繫辭》恆久也。《中庸》不息則久。《註》久,常於中也。《老子·道德經》天乃道,道乃久。
又待也。《左傳·昭二十四年》士伯曰:寡君以爲盟主之故,是以久子。
又《說文》久,从後灸之,象人兩脛,後有距也。引周禮,久諸牆以觀其橈。◎按今《考工記·廬人》作灸,諸牆以眡其橈。註灸,猶柱也。釋文音救。
又《儀禮·士喪禮》夏祝鬻餘飯用二鬲,于西牆不羃用疏布久之。《註》久讀爲灸。《疏》灸,塞義,謂直用麤布蓋鬲口爲塞也。
又《韻補》叶舉里切,音几。《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久叶以。《小雅》來歸自鎬,我行永久。叶喜祉。《楚辭·招䰟》層冰峩峩,飛雪千里。歸來歸來,不可以久。
【废】
廢【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方肺切《集韻》《韻會》放吠切,音癈。《說文》屋頓也。
又《爾雅·釋詁》止也。《註》止住也。《禮·曲禮》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又《爾雅·釋詁》廢,舍也。《註》舍,放置。《周禮·天官·大宰》八柄,七曰廢,以馭其罪。《註》廢,猶放也。《又》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
又《爾雅·釋詁》大也。《詩·小雅》廢爲殘賦。《傳》廢,忲也。《釋文》一本作廢。大也。
又墮也。《左傳·定三年》邾子自投於牀,廢於爐炭。《註》廢,墮也。
又《轉註古音》音發。《前漢·郊祀歌》西顥沆碭。秋氣肅殺。含秀垂穎,續舊不廢。
又與癈通。《左傳·昭十四年》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
又與撥通。《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撥爾而怒。《註》故書撥作廢。鄭司農云:廢讀爲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