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复奏流徵

出自:明代·瞿汝稷《发齐安偶成》

拼音:[wù][fù][zòu][liú][zhǐ,zhēng]

平仄:仄仄仄平平

匣我龙唇琴,勿复奏流徵
要眇谐宿襟,不入郢人耳。
念此中徘徊,抑按从下里。
<口聊>嘈聚樵牧,众惬心自鄙。
回轸谢群听,拂弦返吾始。
河鱼云际鹤,旷世尚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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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勿】

勿【子集下】【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通作物。《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玉篇》非也。《廣韻》無也。《增韻》毋也。《韻會》莫也。《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論語》非禮勿視。《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韻會》愨愛貌。《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註》猶勉勉也。

《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禮·曲禮》䘏勿驅塵。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奏】

奏【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本作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徵】

徵【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爲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註》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周語》唯官是徵。

《廣韻》證也,明也。《書·洪範》念用庶徵。《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註》徵,明也。

《廣韻》成也。《儀禮·士昏禮》納徵。《註》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問也。《左傳·僖四年》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斂也。《周禮·地官》閭師以時徵其賦。《疏》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

求也。《史記·貨殖傳》物賤之徵貴。《註》徵,求也,謂此處物賤,求彼貴賣之。

《爾雅·釋詁》徵,虛也。

姓。《廣韻》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

《集韻》持陵切,音懲。縣名。《左傳·文十年》泰伯伐晉,取北徵。《音義》今徵縣。《史記·河渠書》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前漢·地理志》左馮翊有徵縣。《註》卽今之澄城是也。

《廣韻》《集韻》《韻會》陟里切,知上聲。《玉篇》宮徵也。《爾雅·釋樂》徵謂之迭。《樂書》聲出於心,而齒合吻開,爲之徵。徵,火也,其性烈而善燭。五音配夏。《禮·月令》孟夏之月,其音徵。

《樂記》徵爲事。《疏》徵屬夏,夏時生長萬物,皆成形體。事亦有體,故以徵配事也。《風俗通》徵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五行爲火,五常爲禮,五事爲視。凡歸爲事。

與懲通。《荀子·正論篇》凡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徵其來也。

與征通。《史記·三王世家》非敎士不得從徵。

叶陟隆切,音中。《班固·靈臺詩》乃經靈臺,靈臺旣崇。帝勤時登,爰考休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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