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身可救母

出自:宋代·方逢辰《赠杨内舍景尧刲股》

拼音:[shā][shēn][kě,kè][jiù][mǔ]

平仄:平平仄仄仄

子肉可疗亲,或曰不敢毁。
不见母生儿,生死一间耳。
此身母之身,非可认为己。
杀身可救母,当还爱一死。
天理通神明,寸肤直糠秕。
苟能充此心,是即学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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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杀身】舍生;丧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救】

救【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祐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又切,音廏。《說文》止也。《博雅》助也。《廣韻》護也。《書·太甲》尚賴匡救之德。《詩·大雅》式救爾後。

《周禮·地官·司救註》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

《爾雅·釋器》絇謂之救。《註》救絲以爲絇。

姓。《風俗通》諫議大夫救仁。

《集韻》恭于切,音拘。《周禮·司救》劉昌宗讀。

《韻補》叶居尤切。《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武王盤銘》溺於淵,尚可遊也。溺於人,不可救也。

【母】

母【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廣韻》《正韻》莫厚切《集韻》《韻會》莫後切,音某。《廣雅》母,牧也。言育養子也。《釋名》冒也,含已生也。《增韻》慕也。嬰兒所慕也。《說文》从女,象懷子形。一曰象乳形。《蒼頡篇》其中有兩點,象人乳形。豎通者卽爲毋。《詩·小雅》母兮鞠我。

天地爲大父母。《書·泰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易·說卦》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蔡邕·獨斷》天子父事天,母事地,兄事日,姊事月。

《老子·道德經》有名萬物之母。

日爲陽德之精,故稱日母。《枚乗·七發》流攬無窮。歸神日母。

元氣之本曰氣母。《莊子·大宗師篇》伏羲得之,以襲氣母。

父母,尊親之詞。《詩·小雅》豈弟君子,民之父母。《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

《揚子·方言》南楚洭之閒,母謂之媓。《淮南子·說山訓》西家子謂其母曰社。《說文》蜀人謂母曰姐,齊人謂母曰嬭,又曰㜷,吳人曰媒。《眞臘風土記》呼父爲巴駞,呼母爲米。方音不同,皆自母而變。

乳母亦曰母。《越語》生三人,公與之母。

禽獸之牝皆曰母。《孟子》五母雞,二母彘。《前漢·昭帝紀》罷天下亭母馬。《張華·禽經》鷇將生,子呼母應。雛旣生,母呼子應。《蘇軾·仇池筆記》眉州縣有一小佛屋,俗謂之猪母佛。

十母,謂甲乙之屬,十干也。十二支爲十二子。見《史記·律書》。

西王母,神名。見《山海經》。《大戴禮》云: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琯。

寶母,所以集寶者。《祥異記》魏生常得一美石,後有胡人見之,曰:此寶母。每月望,設壇海邊上,可以集珠寶。

嶺南有瘴母。《鄭熊·番禺雜記》五羊嶺表見有物自空而下,始如彈丸,漸如車輪,遂四散。人中之卽病,謂之瘴母。

鬼母,神名。《括異記》南海小虞山有鬼母,一產千鬼。朝產之,暮食之。今蒼梧有鬼姑神是也。

凡物之有大小者皆曰子母。《詩·鄭風·盧重環·毛傳》重環,子母環也。《疏》謂大環貫一小環。

錢有子母錢。《周語註》重曰母,輕曰子。子母相通,民乃得所欲。

牛有子母牛。《易·說卦》坤爲子母牛。正義曰:取其多蕃畜而順。

子母竹,今之慈竹也。見《任昉·述異記》。

子母瓜,取收瓜子,故名。見《齊民要術》。

甯母,地名。《春秋·僖七年》公會齊侯,盟于甯母。《後漢·郡國志》山陽郡方與縣有泥母亭,或曰古甯母。

慈母、雨母,皆山名。《丹陽記》江寜縣南三十里有慈母山,生簫管竹。《荆州記》湘東有雨母山。

雲母,扇名。

屛名。《西京雜記》昭陽殿有雲母扇、雲母屛風。

雲母竹,竹之大者。見《郭義恭·廣志》。

《贊寜·筍譜》有雲母筍。

益母、貝母、知母,俱藥草名。蟁母、鴾母,俱鳥名。喜母,蟲名。俱見《爾雅·註疏》。

酒滓謂之酪母,見《本草》。

胡母,複姓。《後漢·獻帝紀》有胡母班。《風俗通》云:胡母,姓,本陳胡公之後,齊宣王母弟,別封母鄕。遠本胡公,近取母邑,故曰胡母氏。

《集韻》蒙晡切《正韻》莫胡切,音模。熬餌也。《禮·內則》煎醢加黍上,沃以膏,曰淳母。《鄭註》母,讀曰模。模,象也。作此象淳熬。

叶母婢切。音敉。《詩·鄭風》豈敢愛之,畏我父母。叶上杞里。《魯頌》魯侯燕喜,令妻壽母。《蔡邕·崔夫人誄》昔在共姜,陪臣之母。勞謙紡繢,仲尼是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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