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uàng][biàn][xuě][yǔ,yù,yú][zhān]
平仄:仄仄仄平平
伸脚踏沙迹,开口吃汉天。
见天不见雪,况辨雪与毡。
环观不敢杀,谓是不死仙。
汉庭方求不死该,方士取露和玉屑,
何如老臣毡夹雪。
【辨雪】辩白昭雪。辨﹐通"辩"。
【况】
况【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玉篇》俗況字。○按況本从水,亦从二作况。今从冫,當卽況、况二字之譌。况从二从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虛放切,音貺。發語辭。《詩·小雅》况也永歎。从二从兄,與況字少異。
又借作祝。《漢·魯相謁孔廟音貺。《說文》寒水也。
又矧也,譬也。《莊子·知北遊》每下愈況。
又益也。《晉語》衆況厚之。
又兹也。《詩·小雅》況也永歎。《箋》來兹對之,長歎而已。
又滋也。《詩·大雅》亂況斯削。
又賜也。與貺通。《前漢·武帝紀》遭天地況施,著見景象。
又臨訪曰來況。《司馬相如·子虛賦》足下不遠千里,來況齊國。
又《廣韻》修況,琴名。
又姓。《蜀志》有況長寧。◎按佩觿集,况况況虛訪翻,况發語之端,况寒冰也,況形況,今多通用況字。
又《集韻》或作湟。
又古與兄通。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雪】
雪【戌集中】【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相絕切《韻會》《正韻》蘇絕切,音㡜。《說文》本作䨮。凝雨。《元命包》隂凝爲雪。《釋名》雪,綏也。水下遇寒氣而凝,綏綏然下也。《埤雅》雪六出而成華,言凡草木華五出,雪華獨六出,隂之成數也。《詩·邶風》雨雪其雱。
又《廣韻》除也。《韻會》洗也。《莊子·知北遊》澡雪而精神。《戰國策》得賢士與共國,以雪先王之恥,孤之願也。
又《廣韻》拭也。《家語》以黍雪桃。《史記·酈食其傳》沛公遽雪足杖矛,曰:延客入。
又小雪、大雪,名。見《後漢·律曆志》。
又山名。《後漢·明帝紀註》天山卽祈連山。一名雪山。
又陽春白雪,古曲名。
又姓。《正字通》明洪武中巡雪霽。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毡】
毡【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氊字。詳氊字註。(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諸延切,音旃。《說文》撚毛也。或曰撚,執也,蹂也。蹂毛成片,故謂之氈。《釋名》氈,旃也。毛相著旃旃然也。《周禮·天官·掌皮》秋斂皮,冬斂革,共其毳毛爲氈。
又《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疏》案謂牀也。牀上著氈,卽謂之氈案。《齊民要術》作氈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緊强,春毛軟弱,獨用太偏,是以須雜。三月桃花水氈第一。凡作氈,不須厚大。唯緊薄均調乃佳耳。通作旃。《前漢·王褒傳》荷旃被毳。《王吉傳》細旃之上。《蘇武傳》齧雪與旃毛。皆與旃同。
又叶之人切,音眞。《楊方·合歡詩》寒坐肩氈。上叶身,下叶塵。(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