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ú,jù][fēn,fèn][nán,nā][xiàng,hàng][shuǐ]
平仄:平平平仄仄
小宅里闾接,疏篱鸡犬通。
渠分南巷水,窗借北家风。
庾信园殊小,陶潜屋不丰。
何劳问宽窄,宽窄在心中。
【渠】
渠【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彊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求於切,音蕖。《說文》水所居也。《禮·曲禮》溝渠必步。
又水名。《前漢·地理志》渠水首受江,北至射陽入湖。
又渠渠,勤也。《詩·秦風》夏屋渠渠。《箋》渠渠,猶勤勤也。《註》深廣貌。
又大也。《史記·司馬相如傳》誅其渠帥。
又樂章名。《魯語》金奏肆夏樊遏渠。《註》納夏一名渠。
又漸也。《淮南子·汜論訓》渠幨以守。《註》渠,漸也。
又軒渠,笑貌。《後漢·方技傳》軒渠笑自若。
又俗謂他人爲渠儂。
又水名。《水經注》水出鄭縣南巴嶺,流逕宕渠縣。謂之宕渠水。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謂車輞爲渠。《山海經》韓流麟身渠股。《註》渠,車輞,言跰腳也。
又犀渠,甲名。
又楯也。《吳語》文犀之渠十行。
又芋渠。《馬融·廣成頌》蘘荷芋渠。
又夫渠,荷名。別作蕖。
又姓。《史記·年表》漢渠復縈。
又《集韻》其據切,音遽。與詎同。《字林》未知詞也。《史記·張儀傳》且蘇君在儀,寧渠能乎。
又與遽通。《史記·陸賈傳》使我居中國,何渠不若漢。
又《正韻》臼許切,音巨。義同。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巷】
巷【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胡絳切《集韻》《正韻》戸降切,學去聲。《說文》里中道。从邑,从共,皆在邑中所共也。《廣韻》街巷也。《增韻》直曰街,曲曰巷。《詩·鄭風》巷無居人。《註》里塗也。
又《增韻》宮中長廡相通,曰永巷。《列女傳》周宣姜后脫簪珥,待罪永巷。《三輔黃圖》永巷,宮中之長巷,幽閉宮女之有罪者。武帝時改爲掖庭,置獄焉。
又《增韻》永巷,天子公侯通稱。《唐書·郭子儀傳》宅居親仁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相出入,不知其居。
又巷伯,奄官。《詩·小雅·巷伯箋》巷伯,奄官。掌王后之命,於宮中爲近,故謂之巷伯。
又與衖通。《玉篇》衖亦作巷。《韻會》三蒼云:街,交道也。衖,宮中別道也。《屈原·離騷》五子用失乎家衖。
又《韻會》一作閧。《揚子·學行篇》一閧之市。
又叶胡貢切,紅去聲。《詩·鄭風》俟我乎巷兮,侮予不送兮。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