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俗讹

出自:宋代·项安世《绍兴次韵赵成犹闰七夕》

拼音:[hūn][yīn][zì][sú][é]

平仄:平平仄平平

乞得天孙网,人间巧已多。
还逢闰重七,奈此众儿何。
耕织关民事,婚姻自俗讹
乾坤大务本,观象莫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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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婚姻】结婚的事;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法ㄧ~自主 ㄧ他们的~十分美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婚】

婚【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爾雅·釋親》婦之黨爲婚兄弟,壻之黨爲姻兄弟。《易·屯卦》求婚媾。

婚嫁之婚親曰連婚。《前漢·王商傳》大將軍鳳連婚楊肜。

凡嫁娶斂財曰賣婚。《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經史通作昏。詳昏字註。

【姻】

姻【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於眞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眞切,音因。《說文》壻家也。《白虎通》婦人因人而成,故曰姻。《禮·昏義疏》壻曰婚,妻曰姻,壻以昏時而來,女因之而去。

妻父曰婚,壻父曰姻。今男女之家皆曰姻。

叶烏前切,音煙。《焦仲卿詩》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卽許相和,便可作婚姻。或作婣。別作。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玉篇》率也。

《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讹】

訛【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五禾切《集韻》《韻會》《正韻》吾禾切,作譌言。

《爾雅·釋詁》言也。《註》世以妖言爲訛。《前漢·翟方進傳》民人訛謠。《吳志·孫皓傳》妖訛橫興。

《爾雅·釋言》化也。《書·堯典》平秩南訛。《傳》訛,化也。《史記·五帝紀》作南譌。《索隱》作南爲,謂所當爲之事也。《讀書通》又通作僞。《前漢·王莽傳》毎縣則薅,以勸南僞。《師古註》僞,讀曰訛。化也。

《爾雅·釋詁》動也。《詩·小雅》或寢或訛。《傳》訛,動也。《韓詩》作譌。覺也。

《集韻》通作吪。《詩·王風》尚寐無吪。《傳》吪,亦動也。本亦作訛。

獸名。《神異經》西南荒中出訛獸,狀若兔,人面,能言,常欺人,言東而西,言惡而善。肉美,食之言不眞。一名誕。

蛇名。《埤雅》恩平郡譜,蛇謂之訛。

火名。《柳宗元·述舊言懷詩》訛火亟生煆。《註》野火也。《山海經》作譌火。

姓。《唐書·南蠻傳》巂州新安城旁有六姓蠻,三曰訛蠻。《宋史·眞宗紀》夏國監軍訛勃囉。

《集韻》牛何切,音莪。亦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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