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é][qǐng][biàn][zūn][qīn,qìng]
平仄:平仄仄平平
豪俊初未遇,其迹或脱略。代公尉通泉,放意何自若。
及夫登衮冕,直气森喷薄。磊落见异人,岂伊常情度。
定策神龙后,宫中翕清廓。俄顷辨尊亲,指挥存顾托。
群公有惭色,王室无削弱。迥出名臣上,丹青照台阁。
我行得遗迹,池馆皆疏凿。壮公临事断,顾步涕横落。
高咏宝剑篇,神交付冥漠。
【俄顷】〈书〉很短的时间。
【尊亲】1.尊崇父母或祖先。 2.尊仰而亲附。 3.对人敬称自己的父母。亦以敬称他人父母。
【俄】
俄【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五何切《集韻》《韻會》《正韻》牛何切,音莪。《說文》頃也。《廣韻》頃速也。《關尹子·八籌篇》鳥獸俄旬旬,俄逃逃。
又與峩同。傾貌。《詩·小雅》側弁之俄。《前漢·揚雄傳》鴻生鉅儒,俄軒冕,雜衣裳。
又《世說新語》山濤曰:嵆叔夜傀俄若玉山之將頹。
【顷】
頃【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頔《廣韻》去穎切《集韻》《韻會》犬潁切《正韻》丘潁切,傾上聲。《玉篇》田百畝爲頃。《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波。
又俄頃。《禮·三年問》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
又地名。《左傳·哀十二年》宋鄭之閒有地焉,曰頃丘。《音》苦潁反,又音傾。
又《唐韻》去營切《集韻》《韻會》《正韻》窺營切,與傾同。《說文》頭不正也。
又器名。《詩·周南》采采卷耳,不盈頃筐。《韓詩》云:筐也。
又《諡法》甄心動懼曰頃。敏以敬愼曰頃。
又西頃,山名。《前漢·地理志》隴西郡臨洮,禹貢西頃山在縣西。《師古註》頃讀曰傾。今本禹貢作傾。西頃卽西傾也。○按廣韻作地名,非。
又《正韻》犬蘂切。與跬同。《禮·祭義》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註》頃當爲跬,缺婢反。
又丘弭反。一舉足爲跬。再舉足爲步。《說文》从匕从頁。《徐鉉曰》匕者,有所比附不正也。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尊】
尊【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祖昆切《集韻》《正韻》租昆切,,乾坤定矣。《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而後可以爲民父母。
又敬也。《禮·曲禮》禮者,自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
又《說文》註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謂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賔客。
又姓。《風俗通》尊盧氏之後。與宗通。
又叶將鄰切,音津。《前漢·班固敘傳》大祖元勳,啓立輔臣。支庶藩屛,侯王尊。
又叶此緣切,音銓。《前漢·班固敘傳》割制廬幷,定爾土田。什一供貢,下富上尊。《說文》尊本酒器,字从酋,廾以奉之。或从寸。或从缶作罇。《集韻》亦作㽀墫。《正字通》今俗以尊作尊。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