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畚】
畚【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布忖切《正韻》布袞切,音本。《廣韻》草器。《左傳·宣十一年》稱畚築。《註》畚,盛土器。以草索爲之,筥屬。《周禮·夏官·挈壷氏》挈畚以令糧。《註》畚,所以盛糧之器。
又《揚子·方言》鍫也。江淮南楚之閒謂之臿,沅湘之閒謂之畚,趙魏之閒謂之喿,東齊謂之梩。
【锸】
鍤【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楚洽切《集韻》《韻會》《正韻》測洽切,音臿。《說文》郭衣鍼也。
又《集韻》鍫也。《釋名》鍤,插也。插地起土也。《史記·河渠書》舉鍤如雲,決渠爲雨。
又或作疀。《爾雅·釋器》謂之疀。
又通作臿。《前漢·溝洫志》舉臿爲雲。
又通作插。《史記·田單傳》身操版插。
又《廣韻》丑輒切《集韻》勑涉切,音㤴。綴衣針。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湖】
湖【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戸吳切《集韻》《韻會》《正韻》洪孤切,音胡。《說文》大陂也。《周禮·夏官·職方氏》楊州,其浸五湖。《水經注》五湖,謂長塘湖,太湖,射貴湖,上湖,滆湖。
又水名。《水經注》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
又州名。《廣輿記》屬浙江,吳曰吳興,隋唐曰湖州,今爲湖州府。
【田】
田【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玉篇》土也,地也。《正韻》土已耕曰田。《釋名》塡也。五稼塡滿其中也。《易·乾卦》見龍在田。《詩·小雅》雨我公田。《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爲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旣賞之,又重賜之田也。
又爰田,卽轅田。《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註》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衆。《晉語》作轅田。《前漢·食貨志》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戸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爲餘夫,以口受田如比。《註》師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前漢·董仲舒傳》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通典》名田,占田也。各爲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通典》漢武征和三年,以趙過爲搜粟都尉。過能爲代田,一畮三甽,歲代其處,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穀多。
又屯田。《正字通》漢晉率兵屯,領以帥,唐率民屯,領以官。宋率營田,以民。漢趙充國於金城,留步士萬人屯田,擊先零,條上屯田十二事,宣帝從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邊屯諸法。永樂時著令,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名耕種,號樣田。據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別歲之豐凶,軍之勤惰。雖養軍百萬,不費民閒一粒。兵法所謂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也。
又營田。《通典》宇文融括隱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廬舍,謂之營田戸。言爲官營田,非屯田戸也。
又職田,職分田也。《文獻通考》隋開皇中,始給職田,又給公廨田。唐貞觀,以職田給逃還貧戸,每畞給粟二斗,謂之地子。十八年復給職田。永泰元年,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宋眞宗興復職田。慶曆均公田,復限職田。紹興復職田。金元志官皆有職田。
又方田,卽均田。《通典》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元豐罷之。郭諮攝肥鄕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收逋賦八十萬。
又區田。《氾勝之書》湯有七年之旱,伊尹作爲區田法,敎民糞種,負水澆稼。賈思勰曰:區田,以糞氣爲美,不必皆良田。
又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又籍田,天子親耕之田也。《禮·月令》孟春,天子帥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前漢·昭帝紀》上耕於鉤盾弄田。《師古註》謂宴游之田,天子所戲弄。
又一井爲田。《魯語》季康子欲以田賦。《註》田,一井也。《管子·乗馬篇》五制爲一田,二田爲一夫。
又《書·無逸》文王服,卽康功田功。《註》康者,安民之功。田者,養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飾,專安養斯民也。
又獵也,與畋佃通。俗作。《易·恆卦》田无禽。《疏》田者,田獵也。《詩·鄭風》叔于田。《傳》田,取禽也。
又姓。《五音集韻》出北平,敬仲自田二字聲相近,遂爲田氏。
又《黃庭經》尺宅寸田可治生。《註》尺宅,面也。寸田,兩眉閒爲上丹田,心爲絳宮田,臍下三寸爲下丹田。
又官名。《詩·豳風》田畯至喜。《傳》田畯,田大夫也。《左傳·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疏》稷爲田官之長。《周禮·夏官》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蒼龍之宿。《石氏星傳》龍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詩·小雅》以御田祖。《傳》田祖,先嗇也。《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註》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詩·周頌》應田縣鼓。《傳》田,大鼓也。《釋文》田如字,鄭作,音胤。
又車名。《周禮·夏官》田僕掌馭田路。《註》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鄭有圃田。《左傳·隱八年》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疏》許田,魯國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敗戎于桑田。《註》桑田,虢地,在弘農陝縣東北。
又《成六年》晉遷于新田。《註》今平陽絳邑縣是也。《後漢·郡國志》京兆藍田出美玉。
又州名。《韻會》廣南化外,唐開蠻洞置。
又草名。《爾雅·釋草》皇守田。《註》似燕麥,子如彫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又《何晏·景福殿賦》騈田胥附。《註》騈田胥附,羅列相著也。
又《禮·奔喪》殷殷田田,如壞牆然。《疏》言將欲倒也。
又蓮葉貌。《江南曲》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
又《集韻》地因切,樹穀曰田。
又《正韻》蕩練切,音電。《詩·齊風》無田甫田。《朱註》田,謂耕治之也。《釋文》無田,音佃。
又《字彙補》池鄰切,音同。
又轉音亭。《韓愈·越裳操》孰荒于門,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頌》賢人慕高節,志願菩提音。御鶴翔伊水,策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徑賊田,惡政傷民。夫婦呪詛,太山覆顚。顚,音丁。
【围】
圍【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囗《唐韻》羽非切《集韻》于非切,音韋。《說文》守也。
又繞也。《易·繫辭》範圍天地而不過。《註》周備也。範,如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
又《詩·商頌》帝命式于九圍。《註》分天下爲九處,若規圍然。
又環也。《周禮·夏官·環人註》環猶圍也,主圍賔客,任器爲之守衞。
又遮取禽獸。《禮·曲禮》國君春田不圍澤。《註》春育之時,不合圍盡收之也。
又《王制》天子不合圍。《註》言不四面圍之也。
又環繞攻城。《春秋·提要註》環其城邑曰圍。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禬禮哀圍敗。《註》謂其國見圍入,而國被禍敗也,喪失財物,則同盟之國會合財貨歸之,以更其所喪也。
又《韻會》五寸曰圍,一抱曰圍。《莊子·人閒世》櫟,社樹,其大蔽牛,絜之百圍,散木也無所用,故壽。
又縣名。《後漢·郡國志》圍縣,屬涼州武威郡。
又與韋通。《前漢·成帝紀》大風拔木,十韋以上。
又與衞通。《管子·地員篇》山藜葦芒,羣藥安聚,以圍羣殃。《註》圍同衞。
又《唐韻》《集韻》于貴切,音謂。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