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周郎共访寻

出自:宋代·强至《卢申之以惠山泉二斗为赠因忆南仲周友二首》

拼音:[zēng,céng][yǔ,yù,yú][zhōu][láng,làng][gòng,gōng][fǎng][xún]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

旧年拂石坐松阴,曾与周郎共访寻
沦落人间少知味,一逢瓶榼便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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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因其年少,故称。
【访寻】打听寻找;访求:~失散的亲人ㄧ~草药和良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曾】

曾【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

《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

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

《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

《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註》曾臣,猶末臣。《疏》曾祖曾孫者,曾爲重義。諸侯之於天子,無所可重。曾臣猶末臣,謙之意耳。

《楚辭·九歌》翾飛兮翠曾。《註》曾,舉也。

與橧同。《禮·禮運》夏則居橧巢。《釋文》橧,本又作曾。

與增同。《孟子》曾益其所不能。《孫奭·音義》曾當讀作增。

姓。《姓氏急就篇》曾氏出於鄫,姒姓,莒滅鄫,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孫奕·示兒編》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無音,止當音增。《韻會》今詳曾字有音者,合從本音。餘無音者從層音,亦通。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周】

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州。《廣韻》徧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至也。《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傳》周,至也。

忠信也。《書·太甲》自周有終。《傳》用忠信有終也。《詩·小雅》行歸于周。《論語》君子周而不比。《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終也。《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註》周,猶終竟也。

《說文》密也。《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曲也。《詩·唐風》生于道周。《傳》周,曲也。

《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廣韻》備也。《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廣韻》周帀也。《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俗作週,非。

鳥名。《爾雅·釋鳥》巂周。《疏》今謂之子規。

《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不周,山名,在崑崙。《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風名。《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姓。《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與賙通。《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叶市朱切,音殊。《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郎】

郞【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魯當切《集韻》《韻會》盧當切,音廊。《說文》魯亭。《左傳·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註》魯地。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

夜郞,地名。屬牂牁郡。

官名。《韻會》秦初置郞中令,其屬官有三署郞。漢官尚書郞。初,三署郞旣選入臺,稱郞中,歲滿,稱侍郞。隋文帝諱中字,惟置侍郞。煬帝置六侍郞,其諸曹直曰郞,除侍字。

員外郞,亦隋置。

男子之稱。《唐書·房齡傳》高孝基曰:僕閱人多矣,無如此郞者。

婦謂夫爲郞。《晉書·列女傳》謝道韞曰:天壤之閒,乃有王郞。

僕稱主亦曰郞。《唐書·宋璟傳》鄭善果曰:中丞奈何卿五郞。璟曰:君非其家奴,何郞之云。

《正韻》與廊通。《前漢·東方朔傳》陛下今累郞臺,恐其不高。

姓。《廣韻》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因氏。

漢有郞顗。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访】

訪【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敷亮切,妨去聲。《說文》汎謀曰訪。《徐曰》此言汎謀,謂廣問於人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也。《書·洪範》王訪于箕子。《傳》謂就而問之也。《周禮·春官》受納訪以詔王聽治。《註》納謀于王也。

議也。《楚語》敎之令,使訪物官。《註》訪,議也。物事也。使議知百官之事也。

《增韻》及也,見也。《字彙》謁見也。

方也。《前漢·高五王傳》訪以呂氏,故幾亂天下。《註》訪,猶方也。《字彙補》與昉義同。

官名。《遼史·百官志》太宗會同三年,命于骨鄰爲採訪使。

姓。唐進士訪式。

《正字通》罔切,芳上聲。義同。字彙泥說文,孫愐敷亮切,槩讀作去聲,非是。

《篇海》別作。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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