篚纩与丝

出自:宋代·汪炎昶《上李侯》

拼音:[fěi][kuàng][yǔ,yù,yú][sī]

平仄:仄仄平平

贡以土作,法奠于禹。
篚纩与丝,青兗暨豫。
制有常经,无斯焉取。
世降士蹙,德不远柔。
或九洲赋,萃于一州。
贸无为有,薄人于尤。
维皇启运,蠲我疾苦。
视青兗豫,不物而估。
上便下安,踵以为故。
虺蜮肆欺,矇人瞭已。
几创茧丝,涂我赤子。
我侯日嘻,害无我始。
蕴降挥汗,平动少闱。
万钧回斡,民以恬熙。
匪人实难,孰心疲赢。
维此陋邦,桑稀田瘠。
苟重以此,其何能息。
自今寸缕,皆服侯德。
弭蝗固德,今兹之康。
此而非侯,篚贡是常。
吏因以蝗,劂祸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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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篚】

篚【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方尾切,音匪。《廣韻》竹器。方曰筐,圓曰篚。《孟子·註疏》篚,以竹爲之,長三尺,廣一尺,深六寸,足高三寸,上有蓋也。《書·禹貢》厥篚織文。《儀禮·士冠禮》有篚。《註》篚,竹器如笭者。《正韻》通作匪。《韻會》亦作棐。《漢志》賦入貢棐。《註》師古曰:棐與篚同。

【纩】

纊【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苦謗切,音曠。《說文》絮也。或从光作絖。《玉篇》綿也。《書·禹貢》厥篚纖纊。《傳》纊,細綿。《儀禮·旣夕》屬纊。《註》纊,新絮。《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註》綿也。

《集韻》古曠切,光去聲。義同。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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