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圣六凡光裹现

出自:宋代·释慧性《偈颂一百零一首》

拼音:[sì][shèng][liù,lù][fán][guāng][guǒ][xiàn]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

大包无外,细入无间。
内外绝瑕疵,古今无背面。
森罗万象影中藏,四圣六凡光裹现
分明常在诸人前,未审诸人见不见,
铁壁银山通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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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四圣】1.四位圣明的统治者。指颛顼﹑帝喾﹑帝尧﹑帝舜。 2.四位圣明的统治者。指尧﹑舜﹑禹﹑汤。 3.四位圣明的统治者。指伏羲﹑轩辕(黄帝)﹑高辛(帝喾)﹑禹。 4.四位圣明的统治者。指周公﹑太公﹑召公﹑史佚。《大戴礼记.保傅》载,成王中立而听朝,周公常立于前,太公常立于左,召公常立于右,史佚常立于后。"四圣维之,是以虑无失计,而举无过事。" 5.四位圣明的统治者。指唐代肃宗﹑代宗﹑德宗﹑顺宗。 6.医家称黄帝﹑岐伯﹑秦越人(扁鹊)﹑张机为"四圣"。清黄元御着医书有《四圣心源》﹑《四圣悬枢》等,见《清史稿.艺文志三》。 7.佛教语。十界中,声闻﹑缘觉﹑菩萨﹑佛四界称"四圣"。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称"六凡"。 8.佛教语。禅林称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大海众菩萨为"四圣"。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圣】

圣【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字彙》古壞切,音怪,非。

《同文舉要》入又部,訓居也,循也。今作在,合在圣爲一字,因俗怪字作而誤。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裹】

裹【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古火切,音果。《玉篇》包也。《詩·大雅》乃裹糇糧。《莊子·大宗師》裹飯而往食之。

《宋玉·高唐賦》綠葉紫裹。《註》裹,猶房也。

《郭璞·江賦》濯穎散裹。《註》裹,謂草實也。

《說文》纏也。

《集韻》古臥切,音過。義同。

《韻會》指所包之物也。

【现】

現【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正韻》形甸切,音見。《集韻》玉光。

《正韻》顯也,露也。《抱朴子至理卷》或形現往來。

《集韻》胡典切,音蜆。石之次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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