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彻有无方得我

出自:宋代·释正觉《来上人干延寿院乞颂》

拼音:[zhào][chè][yǒu,yòu][wú][fāng][dé,děi,de][wǒ]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

披蓁卜筑古林阿,百丈心於老病多。
照彻有无方得我,缘分生灭不干他。
谷云冷抱松根石,山月明悬屋角萝。
若子殷勤圆此话,毗耶城里问维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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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照彻】1.透明晶莹。 2.犹照亮。谓使光明透过黑暗而遍照。
【有无】1.亦作"有亡"。 2.有或无。 3.指家计的丰或薄。 4.指有馀与不足。 5.所有。 6.古代哲学范畴。有﹐指事物的存在﹐有"有形﹑有名﹑实有"等义;无﹐指事物的不存在﹐有"无形﹑无名﹑虚无"等义。
【无方】没有边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照】

照【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詔。《說文》本作㷖。《增韻》明所燭也。《易·離卦》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書·泰誓》若日月之照臨。

《正字通》北齊劉縚兄弟,父名照,一生不作照字,惟依火旁作炤。《廣韻》同炤。《集韻》或省作昭。唐武后作曌。

【彻】

徹【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直列切,音轍。《說文》通也。《論語》盍徹乎。《註》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爲天下之通法。

《廣韻》徹,達也。《左傳·成十六年》養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註》發達七札也。

《集韻》徹,道也。

剝取也。《詩·豳風》徹彼桑土。

治也。《詩·大雅》徹田爲糧。《傳》徹,治也。

去也。《儀禮·士冠禮》徹筮席。《左傳·宣十二年》軍衞不徹警也。《周禮·天官·膳夫》卒食以樂,徹于造。《疏》天子食終徹器之時,作樂以徹之。

毀也。《詩·小雅》徹我牆屋。《箋》徹毀我牆屋也。

《揚子·方言》徹,列也。《蔡邕·獨斷》羣臣異姓有功封者,稱曰徹侯,避武帝諱,改曰通侯,或曰列侯也。

《唐韻》丑列切《集韻》《正韻》敕列切,〉。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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