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端可配吴江

出自:宋代·邓肃《洪丞和来再次韵》

拼音:[qiān][xún][duān][kě,kè][pèi][wú][jiāng]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世事无由到竹窗,只余心赏独难降。
雨余翡翠山连七,春涨玻璃溪自双。
万壑不须看越峤,千寻端可配吴江
抠衣便欲同清景,安得黄封列万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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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千寻】古以八尺为一寻。"千寻",形容极高或极长。
【寻端】1.循着线索。 2.寻找事端。
【吴江】1.吴淞江的别称。 2.县名。属江苏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廣韻》漢複姓。

《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端】

端【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耑《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多官切,音偳。《說文》直也,正也。《禮·曲禮》振書端書于君前。《註》端,正也。《玉藻》目容端。《前漢·賈誼傳》選天下之端士,孝悌博聞,有道術者,以衞翼之。

《篇海》萌也,始也,首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公羊傳·隱元年註》上係天端。《疏》天端,卽春也。春秋說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也。《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疏》履,步也,謂推步曆之初始,以爲術曆之端首。《孟子》惻隱之心,仁之端也。《註》端者,首也。人皆有仁義禮智之首,可引用之。

《廣韻》緒也,等也。《揚子·方言》緒,南楚或曰端。

《增韻》審也。《戰國策》郤疵對智伯曰:韓魏之君,視疵端而趨疾。

專也。《戰國策》敢端其願。《註》端,猶專也。

布帛曰端。《禮·記疏》束帛,十端也。丈八尺爲端。《小爾雅》倍丈謂之端,倍端謂之兩,倍兩謂之疋。

《周禮·春官》其齊服有端。

地名。《山海經》號山,端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國在流沙中者,墩端璽㬇。《史記·趙世家》與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註》端氏,澤州縣也。《前漢·地理志》蒼梧郡有端溪。

姓。孔子弟子端木賜。

宮門名。《後漢·黃瓊傳》舉吏,先試之于公府,又覆之于端門。《註》端門,太微宮南門也。

獸名。《後漢·鮮傳》禽獸異于中國者,野馬,原羊,角端牛,以角爲弓,俗謂之角端弓。

《正韻》尺兗切。與喘同。《荀子·勸學篇》端而言。《註》端,讀爲喘。喘,微言也。

《韻會小補》美辨切。同冕。大夫以上冠也。《禮·玉藻》諸侯端以朝,日于東門之外。《註》端,皆音冕。

《韻補》叶都元切。《陸機·文賦》罄澄心以凝思,眇衆慮而爲言。籠天地于形內,挫萬物于筆端。

叶多汪切。《楊戲贊秦子敕》正方受遣,豫聞後綱。不不僉,造此異端。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配】

配【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滂佩切《韻會》滂沛切,音嶏。《說文》酒色也。

《玉篇》匹也,媲也,對也,當也,合也。《易·繫辭》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書·君牙》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

夫婦曰配偶。《易·蒙卦·納婦吉傳》婦者,配己而成德者也。《詩·大雅》天立厥配,受命旣固。

《增韻》侑也。《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雜記》男子祔于王父則配。

《禮·禮器》齊人將有事于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註》配林,林名。

《韻會》流隸也。《王溥·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刺面,配華州,發運務。或曰唐雖有配流嶺南之文,然配法刺面,當始於此。

《五音集韻》補妹切,音朏。匹也,合也。

《韻會》叶鋪枚切,音坯。《張衡·東京賦》然後宗上帝於明堂,推光武以作配。辨方位而正則,五精帥而來摧。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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