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弦与断丝

出自:唐代·白居易《有感》

拼音:[jué][xián][yǔ,yù,yú][duàn][sī]

平仄:平平平仄平

绝弦与断丝,犹有却续时。
唯有衷肠断,应无续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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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断丝】1.断绝的丝。 2.指游丝﹐蜘蛛等昆虫所吐的飘荡在空中的丝。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绝】

絕【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截。《說文》斷絲。从糸从刀从卪,象不連體絕二絲。《廣韻》絕作絶,非。《博雅》斷也。《玉篇》滅也。《書·甘誓》天用勦絕其命。

《詩·小雅》終踰絕險。《箋》踰度陷絕之險。

《禮·月令》振乏絕。《疏》不續曰絕。

《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七曰絕祭。《註》絕肺以祭,謂之絕祭。

《爾雅·釋木》正絕流曰亂。《註》直橫流也。《史記·天官書》絕漢抵營室。《註》索隱曰:絕,度也。《荀子·勸學篇》假舟檝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註》絕,過也。

《屈原·離騷》萎絕其何傷兮。《註》絕,落也。

《集韻》租悅切,音茁。義同。

《韻補》叶此芮切。《司馬相如·哀二世賦》以絕叶勢。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断】

断【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玉篇》同斷。俗字。(斷)〔古文〕。截也。《書·盤庚》乃斷棄汝。《傳》斷,絕也。《詩·商頌》是斷是遷。《疏》於是斬斷之。

《廣韻》《正韻》徒管切《集韻》《韻會》杜管切,。絕也。《羣經音義》旣絕曰斷。《釋名》斷,段也。分爲異段也。《易·繫辭》其利斷金。《疏》其纖利能斷截於金。

《集韻》徒玩切《正韻》杜玩切,音段。義同。

《廣韻》丁貫切《集韻》《韻會》《正韻》都玩切,音鍛。決也。《易·繫辭》以斷天下之疑。《疏》決斷天下之疑。

《書·秦誓》斷斷猗無他技。《疏》斷斷,守善之貌。

《周禮·地官·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取而斷之。

《韻補》叶多卷切。《白居易·寄元九詩》一病經四年,親友書信斷。彼獨是何人,心如石不轉。

叶徒眷切。《鮑照·擬古》居人掩閨臥,行子中夜飯。野風吹秋木,行子心腸斷。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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