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自和鸣

出自:宋代·李弥逊《硕人赵氏挽诗二首》

拼音:[qín][sè][zì][hé,hè,huó,huò,hú][míng]

平仄:平仄仄平平

命服从夫贵,遗经易子成。
苹蘩无失职,琴瑟自和鸣
已叹归同穴,犹悲梦两楹。
旁观洒清泪,双旐出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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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琴瑟】指琴与瑟两种弦乐器。古代常合奏。也用以比喻夫妻感情和谐或兄弟、朋友的融洽情谊:琴瑟和谐。
【和鸣】1.互相应和而鸣。 2.《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杨伯峻注:"此二语盖言其夫妻必能和好。"后以"和鸣"比喻夫妻和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琴】

琴【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脣名龍唇,足名鳳足,背名仙人,腰名美女。越長者龍池,短者鳳沼。臨岳琴首,絚絃者也。岳山琴尾高起,絚絃者也。城路,岳山下路也。鴈足支肩下,繫絃者也。軫支足下,轉扭調絃者也。《正字通》琴名奇雅者,如伏羲,嬰䃌貢梓。帝命下相柏皇爲琴,曰丹維,曰祖牀。帝俊琴曰電母。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曰白民。伊陟琴曰國阿。周宣王琴曰嚮風,銘曰情有耳,伏寇在。是祝琴曰太古。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崔駰琴曰臥冰。戴逵琴曰黑鵠。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兄勃琴曰應谷。柳文暢琴曰春風。此數名可與號鍾,露越,綠綺,焦尾同備藻繪也。

地名。《公羊傳·定八年》甲起於琴如。《註》琴如,地名。

《山海經》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冬夏播琴。《註》郭曰: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

姓。琴張,孔子弟子,字子開。見《左傳·昭二十年》。

人名。《山海經》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其上有人,號曰太子長琴。

蟲名。《山海經》肅愼氏之國有蟲,獸首蛇身,名曰琴蟲。《註》郭曰:亦蛇類也。

琴城,冢名。《水經注》楚人謂冢爲琴,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民曰公琴,世傳卽臯陶之冢。

簷前鐵馬曰風琴。《王半山詩》風鐵相敲固可鳴,朔兵行夜響行營。如何淸世容高枕,翻作幽窻枕上聲。

【瑟】

瑟【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㻎音璱。《說文》庖犧氏所作弦樂也。《徐曰》黃帝使素女鼓五十絃珡,黃帝悲,乃分之爲二十五絃。今文作瑟。《樂書》朱襄氏使士達制五絃之瑟,後瞽瞍判五絃瑟爲十五絃,復增以八爲二十三。

《禮圖》雅瑟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三絃,其常用者十九絃,頌瑟七尺二寸,廣同,二十五絃盡用。《爾雅·釋樂》大瑟謂之灑。《註》長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七絃。《書·益稷》搏拊琴瑟。《詩·周南》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集韻》衆多貌。《詩·大雅》瑟彼作棫。《傳》瑟,衆貌。

《集韻》矜莊貌。《詩·衞風》瑟兮僩兮。《傳》瑟,矜莊貌。《朱註》瑟,嚴密之貌。

《詩·大雅》瑟彼玉瓚。《箋》瑟,潔鮮貌。《朱註》瑟,縝密之貌。

《正字通》瑟瑟,珠類。元仁宗時,啟金州獻瑟瑟洞,請采之,不從。通雅曰:或以爲寶石,緯略以爲珠。程泰之則曰:世所傳瑟,瑟皆燒石爲之。然瑟瑟有三種,寶石如珠,眞者透碧。番燒者員而明,中國之水料燒珠,亦借名瑟瑟。

瑟瑟,風聲。《古樂府·陌上桑》風瑟瑟,木,思念公子徒以憂。

蕭瑟,隂令促急風疾暴也。《楚辭·九辯》蕭瑟兮草木搖落而變衰。

人名。《戰國策》公叔之攻楚也,以幾瑟之存焉。《註》幾瑟,韓愛子。《釋文》几瑟,史記作蟣虱。

與索通。《梁武帝詩》瑟居超七淨。

《集韻》疏吏切,音駛。樂器。

《韻補》叶式吏切,音試。《禰衡鸚鵡賦》少昊司晨,蓐收整轡。嚴霜初降,涼風蕭瑟。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玉篇》率也。

《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和】

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咊龢《廣韻》《正韻》戸戈切《集韻》《韻會》胡戈切,音禾。《廣韻》順也,諧也,不堅不柔也。《書·堯典》協和萬邦。

《舜典》律和聲。《易·乾卦》保合太和。《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書·堯典》乃命羲和。《註》羲氏,和氏,主曆象授時之官。

《詩·小雅》和鸞雝雝。《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疏》和,亦鈴也,以其與鸞相應和,故載見曰和鈴央央是也。《廣韻》本作鉌。

《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笙謂之和。《註》和,十三簧。

《周禮·夏官·大司馬》以旌爲左右和之門。《註》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爲之。《戰國策》與秦交和而舍。

《諡法》不剛不柔曰和。

和夷,地名。《書·禹貢》和夷底績。

雲和,地名。《周禮·春官·大司樂》雲和之琴瑟。

《廣韻》州名,在淮南,漢屬九江郡,齊爲和州。

《韻會》西和州,秦蒙恬築長城始此,唐爲岷州,宋攺西和州。

《廣韻》姓也。本自羲和之後,一云卞和之後,晉有和嶠。

《正字通》養和,今之靠背也。李泌采異木蟠枝以隱背,號曰養和。

《松陵集》皮日休以五物送魏不琢,有烏龍養和,桐廬養和。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臥切,禾去聲。《廣韻》聲相應。《易·中孚》鳴鶴在隂,其子和之。

《爾雅·釋樂》徒吹謂之和。

《集韻》調也。《禮·檀弓》竽笙備而不和。

《禮運》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爲質也。《註》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加以滑甘,是謂六和。

《禮器》甘受和。《釋文》和,戸臥反。《周禮·天官》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姓。出《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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