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炉茗碗想遗音

出自:宋代·释智愚《偈颂十七首》

拼音:[xūn,xùn][lú][míng][wǎn][xiǎng][yí][yīn]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渡江风倚芦梢碧,夜深金殿人相忆。
此土西天卖不行,千古万古成狼藉。
当良月蓂敷五叶之辰,孰谓韬共光,
晦其迹。熏炉茗碗想遗音
分明对面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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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熏炉】1.亦作"熏炉"。 2.用以熏香或取暖的炉子。
【遗音】1.谓留下声音。 2.指留下的声音。 3.不绝之馀音。形容音乐或诗歌极其美好。 4.前代留传下来的音乐。 5.哀声。 6.死者生前所说的话。 7.留下音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熏】

熏【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類篇》隷作熏。《說文》火煙上出也。从屮从黑,屮黑熏象也。《玉篇》熱也。《廣韻》火氣盛貌。同燻。《詩·豳風》穹窒熏䑕。

《大雅》憂心如熏。《傳》熏,灼也。《釋文》熏,本又作燻。《周禮·秋官·翦氏》以莽草熏之。

《詩·大雅》公尸來止熏熏。《傳》熏熏,和悅也。《箋》熏熏,坐不安之貌。《釋文》熏,說文作醺。醉也。

《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註》謂相熏烝得罪也。

《呂氏春秋》東南曰熏風。

《後漢·趙壹傳》陟遂與言談,至熏夕,極歡而去。

通作薰。《易·艮卦》厲薰心。《後漢·馬廖傳》聲薰天地。

《集韻》吁運切,音訓。灼也。

與釁通。《齊語》三釁三沐之。《註》釁或爲熏。

叶須緣切,音宣。《黃庭經》沐浴盛潔棄肥熏,入室東向誦玉篇。《正譌》中从。與囱同。俗从田,誤。

【炉】

炉【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俗爐字。詳爐字註。(爐)《玉篇》洛乎切,音盧。火爐也。《范致能詩》何如田舍火爐頭。

【茗】

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爲飯,茗飮作漿。《杜甫詩》茗飮蔗漿攜所有。

花名。《述異記》巴東有眞香茗,其花色白,如薔薇。

《南方草木狀》耶悉茗,南人憐其芳香,競植之。

茗邈,高貌。《張載·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

山名。《水經注》沅水,又東入溪水,南出茗山。

通酩。《韓愈詩》茗艼馬上知爲誰。

【碗】

埦【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鄔管切,音宛。與盌㼝椀同。

【想】

想【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正韻》悉兩切《集韻》《韻會》寫兩切,音鯗。《說文》冀思也。註希冀而思之也。《後漢·王霸傳》夢想賢士。《晉書·謝安傳》悠然遐想。

《增韻》意之也。物未至而意之也。

《周禮·春官》眡祲掌十輝之灋,以觀妖祥,辨吉凶。十曰想。《註》鄭司農云:想者,輝光也。鄭康成曰:想雜氣有所似,可形想也。《六書精薀》心有所欲而思也。字意从心从相,言有所著也。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姓。見《姓苑》。

《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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