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又《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又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又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又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又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又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又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又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又《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又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又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又古有肩吾子,隱者。
又《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又《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又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又《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又《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贪】
貪【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欲物也。《釋名》貪,探也。探入他分也。《詩·大雅》貪人敗類。《禮·禮運》用人之仁,去其貪。《屈原·離騷》衆皆競進以貪婪兮。《王逸註》愛財曰貪,愛食曰婪。
又《集韻》他紺切,音探。義同。
【著】
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又《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又《小爾雅》思也。
又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又《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又《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又《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又《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又《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䔧,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又《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又《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又《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又《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又《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直音》俗作着。
【述】
述【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食律切,音術。《說文》循也。《論語》述而不作。《中庸》父作之,子述之。
又《廣韻》著述也。《正韻》修也,纘也,譔也。凡終人之事,纂人之言,皆曰述。《禮·樂記》識禮樂之文者能述。《又》述者之謂明。《儀禮·士喪禮》筮人許諾述命。《註》旣受命而申言之曰述。
又也。《孟子》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
又冠名。《後漢·輿服志》通天冠前有山展筩,爲述。記曰:知天者冠述。
又通作術。《禮·祭義》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註》術,當爲述。
又姓。《風俗通》魯大夫仲述之後。
又叶樹僞切,音瑞。《曹植·酒賦》安沈湎而爲娛,非往聖之所述。闢酒誥之明戒,同元凶之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