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áng,xíng][biàn][fú][róng][yǔ,yù,yú][jú][zhōu]
平仄:平仄平平平平平
稍先一日我中秋,行遍芙蓉与菊洲。
作意安排却非适,不如乘兴径行舟。
出自:宋代·楼钥《八月十四日携家泛月次韵》
【芙蓉】1.木芙蓉。 2.荷花:出水~。
【行】
行【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庚切,音蘅。《說文》人之步趨也。《類篇》从彳从亍。《韻會》从彳,左步。从亍,右步也。左右步俱舉,而後爲行者也。《爾雅·釋宮》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釋名》行,伉也,伉足而前也。
又《廣韻》適也,往也,去也。
又《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又道也。《晉語》下有直言,臣之行也。
又五行。《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其五行。《韻會》五行,運于天地閒,未嘗停息,故名。
又行人,官名。《廣韻》周有大行之官。《論語》行人子羽修飾之。
又語也。《爾雅·釋詁》行,言也。《註》今江東通謂語爲行。
又歌行。《前漢·司馬相如傳》爲鼓一再行。《師古曰》行謂引,古樂府長歌行,短歌行,此其義也。
又《唐書·韓琬傳》器不行窳。《音義》不牢曰行,苦惡曰窳。
又《廣韻》下孟切,胻去聲。《玉篇》行,迹也。《周禮·地官·師氏》敏德以爲行本。《註》德行內外,在心爲德,施之爲行。
又姓。《後漢·光武紀》隗囂遣將行巡扶風。《註》行,姓。巡,名。漢行祐爲趙相。
又《集韻》寒岡切,音杭。《類篇》列也。《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註》百人爲卒,二十五人爲行。行亦卒之行列。《吳語》吳王陳士卒百人以爲徹行百行。《註》以百人通爲一行,百行爲萬人,謂之方。
又中行,複姓。《通志·氏族略》中行氏,晉公族隰叔之後也,漢文時有宦者中行說。
又太行,山名。《書·禹貢》太行、恆山,至于碣石。《註》太行在河內山陽縣西。
又《廣韻》戸浪切,音笐。次第也。
又輩行也。《杜甫詩》豈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郞丈人行。
又《韻會》行行,剛健貌。《論語》子路行行如也。
又《類篇》下朗切,音沆。義同。
又《韻補》叶先韻。《焦氏·易林》缺破不完,殘祭側偏。公孫幽遏,跛踦後行。
又《集韻》乎監切,音嗛。與銜同。
【遍】
遍【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與徧同。詳彳部徧字註。
【芙】
芙【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音鳧。《說文》芙蓉也。《爾雅·釋草》荷,芙蕖。詳蓉、蕖字註。
【蓉】
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餘封切,音容。《說文》芙蓉也。《屈原·離騷》集芙蓉以爲裳。《註》芙蓉,蓮華也。
又《韻會》木芙蓉,一名拒霜花,一名木蓮。
又《韻補》于方切,音王。《徐幹·七喩》懸明珠于長韜,燭宵夜而爲陽。元鬢擬于元霧,豔色過乎芙蓉。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菊】
菊【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居六切,音掬。古作蘜、鞠。《爾雅》蘜,治蘠也。《郭註》今之秋華菊。《禮·月令》鞠有黃華。《屈原·離騷》夕餐秋菊之落英。
又水名。《水經注》湍水又南,菊水注之,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
又《韻補》訣力切。《賈島詩》九日不出門,十日見黃菊。灼灼耀繁英,美人無消息。《集韻》亦作蓻。
【洲】
洲【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水渚也。《爾雅·釋水》水中可居曰洲。
又《釋名》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詩·周南》在河之洲。
又靈洲,漢縣名,屬北地郡。
又《韻補》叶專於切,音朱。《劉楨·魯都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緹帷彌津,丹帳覆洲。《說文》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