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èng,zhēng][yào,yāo][jiǎo][gēn][zhù,zhuó,zhe][dì,de]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
隐几今昔两个,卧床左右一边。
正要脚根著地,莫教火焰烧天。
【正要】1.谓端正东西的方位。《文选.左思<魏都赋>》:"阐钩绳之筌绪﹐承二分之正要。"吕延济注:"承二分之正要者﹐言取春分﹑秋分之日日影正时﹐以正东西之位。"一说谓端正南北的方位。张铣注:"言考度星日﹐以定南北也。" 2.刚要;正预备。
【脚根】同‘脚跟 ’。
【正】
正【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㱏之盛切,音政。《說文》是也。从止一以止。《註》守一以止也。《新書·道術篇》方直不曲謂之正。《易·乾卦》剛健中正。《公羊傳·隱三年》君子大居正。
又備也,足也。《易·乾·文言》各正性命。《書·君牙》咸以正罔缺。
又《爾雅·釋詁》正,長也。《郭註》謂官長。《左傳·隱六年》翼九宗五正。《杜註》五正,五官之長。
又《昭二十九年》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冥,土正曰后土。
又官名。《禮·王制》史以獄成告於正。《鄭註》正,於周鄕師之屬,今漢有正平丞,秦所置。
又朼載也。《周禮·夏官》諸子大祭祀,正六牲之體。《註》正謂朼載之。朼,亦作匕。
又常也。朱子云:物以正爲常。
又正人,尋常之人也。《書·洪範》凡厥正人。《朱子·語錄》是平平底人。
又定也。《周禮·天官》宰夫令羣吏,正歲會,正月要。《註》正,猶定。
又決也。《詩·大雅》維龜正之。
又治其罪亦曰正。《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賊殺其親則正之。《註》正之者,執而治其罪。《王霸記》曰:正,殺之也。
又直也。《易·坤·文言》直其正也。《爾雅·釋泉》濫泉正出。正出,直出也。
又平質也。《論語》就有道而正焉。《屈原·離騷》指九天以爲正。《註》謂質正其是非也。
又以物爲憑曰正。《儀禮·士昏禮》父戒女,必有正焉,若衣若筓。《註》有正者,以託戒使不忘。
又釐辨也。《論語》必也正名乎。
又四月亦曰正月。《詩·小雅》正月繁霜。《箋》夏之四月,建巳之月。《疏》謂之正月者,以乾用事,正純陽之月。
又《杜預·左傳·昭十七年註》謂建巳正陽之月也。正,音政。
又預期也。《孟子》必有事焉而勿正。《公羊傳·僖二十六年》師不正反,戰不正勝。
又三正。《史記·歷書》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然。《後漢·章帝紀》王者重三正,愼三微。《註》三正,天地人之正。
又人臣之義有六正,謂聖臣、良臣、忠臣、智臣、貞臣、直臣也。見《說苑》。
又七正,日月五星也。《書·舜典》作七政。《史記·律書》作七正。
又八正,謂八節之氣,以應八方之風。《史記·律書》律歷,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
又《大品經說》八正,曰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王屮·頭陀寺文》憑五衍之軾,拯溺逝川。開八正之門,大庇交喪。
又先正,先賢也。《書·說命》昔先正保衡。
又諡法。《汲冢周書》內外賔服曰正。
又與政通。《詩·小雅》今兹之正。《禮·月令》仲春班馬正。皆與政同。
又朝覲曰朝正。《左傳·文三年》昔諸侯朝正於王。《杜註》朝而受其政敎也。亦讀平聲。《杜甫詩》不見朝正使。
又姓。《廣韻》宋上卿正考父之後。漢有正錦,《後魏志》有正帛。
又複姓,漢有正令官。
又宗正,星名。《甘氏星經》在帝座東南,主宗正卿大夫。
又《廣韻》之盈切。《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音征。歲之首月也。《春秋》春王正月。《公羊·穀梁傳註》音征。或如字。今多讀征。
又室之向明處曰正。《詩·小雅》噲噲其正。
又射侯中曰正。《周禮·夏官》射人以射法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五正。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二正。《詩·齊風》終日射侯,不出正兮。《毛傳》二尺曰正。《疏》正大於鵠,三分侯廣,而正居一焉,其內皆方二尺。
又《儀禮·大射儀鄭註》正者,正也。亦鳥名。齊魯之閒名題肩爲正。正,鳥之捷黠者,射之難中,以中爲雋,故射取名焉。
又與征通。《周禮·夏官》諸子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馬,以軍法治之,弗正。《疏》正,音征。謂賦稅也。唐武后作。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
【根】
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痕切,音跟。《說文》木株也。《左傳·隱六年》農夫之去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又《廣韻》根,柢也。《老子·道德經》重爲輕根。《管子·地形篇》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
又《博雅》始也。
又天根星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註亢氐之間。
又金根,車名。《後漢·輿服志》天子車金根。
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前漢·五行志》木門倉琅根。
又竹根,杯名。《晉庾信報惠酒詩》山杯捧竹根。
又雲根,山名。《宋孝武登作樂山詩》積水溺雲根。
又姓。《姓苑》周人根牟子,善著書。
又叶經天切,音堅。《三略軍讖》侵侮下民,國內譁諠。臣蔽不言,是謂亂根。
【著】
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又《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又《小爾雅》思也。
又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又《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又《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又《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又《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又《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䔧,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又《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又《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又《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又《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又《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直音》俗作着。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