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鸿遐举不可致

出自:宋代·林景熙《谒严子陵祠》

拼音:[míng][hóng][xiá][jǔ][bù,fǒu][kě,kè][zhì]

平仄:平平平仄仄仄仄

客星谪下桐江湄,傲睨烟雨何年归。
空遗清气满林壑,草木不受春风肥。
我来维舟奠椒醑,薜荔祠荒泣山鬼。
乱峰欲雪江气严,老蜃吹云日色死。
白水真水御绛衣。勋臣四七攀鳞飞。
冥鸿遐举不可致,天地浩荡容渔矶。
季年熏貂成党狱,阿瞒朵鼎终瑟缩。
东都节义何为高,七尺之台一竿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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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冥鸿】1.高飞的鸿雁。 2.汉扬雄《法言.问明》:"鸿飞冥冥,弋人何篡焉。"李轨注:"君子潜神重玄之域,世网不能制御之。"后因以"冥鸿"喻避世隐居之士。 3.比喻高才之士或有远大理想的人。
【遐举】1.远扬:颂声遐举。 2.高飞:遐举如云鹄|云无心兮遐举。 3.指得道升仙:修真遐举|飘然遐举。 4.死的婉辞:彼二子之遐举,谁不为之痛心哉!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冥】

冥【子集下】【冖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正韻》眉兵切,音銘。《說文》幽也。从日六,冖聲。日數十,十六日而月始虧,冖亦夜也。《爾雅·釋言》幼也。《註》幼稚者,冥昧也。《詩·小雅》噦噦其冥。《前漢·五行志》其廟獨冥。《註》暗也。《玉篇》窈也,夜也,草深也。

靑冥,天也。《楚辭·九章》據靑冥而攄虹。

北冥,海也。《莊子·逍遙遊》北冥有魚。《正韻》通作溟。

玄冥,水神。《禮·月令》其神玄冥。《註》少皡氏子曰脩,曰熙,爲水官。

《集韻》《韻會》母迥切《正韻》母耿切,銘上聲。《詩·小雅》無將大車,維塵冥冥。無思百憂,不出于熲。《朱註》冥冥,昏晦也。

《集韻》莫定切,銘去聲。義同。

《集韻》《韻會》《正韻》莫狄切,音覓。覆也。以繩縻取禽獸之名。周禮有冥氏,掌設弧張爲阱擭,以攻猛獸。

叶謨陽切《史記·龜莢傳》正晝無見,風雨晦冥。雲蓋其上,五采靑黃。

《集韻》䁕見切,音麪。冥眴,視不見。

【鸿】

鴻【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䲨《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鴻,鵠也。《玉篇》鴻,鴈也。詩傳云:大曰鴻,小曰鴈。《陸璣疏》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鷹。

有小鴻如鳧,色白,今人直謂之鴻。《易·漸卦》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旗名。《禮·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鄭註》鴻取飛有行列也。

通作洪,大也。《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楚辭·天問》不任汨鴻,何以尙之。《註》鴻,大水也。

傭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爲筍。《註》鴻,傭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也。《疏》釋云:鴻卽上文强是也。殺,卽上文弱是也。

地名。《左傳·昭二十一年》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註》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

鴻溝。《史記·蘇秦傳》大王之地,南有鴻溝。《註》在滎陽。

蟲名。蜚鴻。《史記·周本紀》蜚鴻滿野。《註》蠛蠓也。

姓。衞大夫鴻騮魋,見《左傳》。鴻安丘,見《後漢書》。

人名。大鴻,堯臣名。梁鴻,漢人。

《廣韻》《韻會》胡孔切《集韻》戸孔切,音汞。與澒同。《揚雄·羽獵賦》鴻絧緁獵。《師古註》鴻絧,直馳貌。

鴻濛,元氣也。《淮南子·俶眞訓》以鴻濛爲景柱。《註》東方之野日所出。

《集韻》《類篇》虎孔切,音嗊。義同。

《集韻》胡貢切,音。鴻洞,深遠。一曰相連次貌。

《字彙》古送切,音貢。《淮南子·精神訓》澒濛鴻洞。《註》鴻,讀如子贛之贛。

叶胡光切,音黃。《呂氏春秋》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遐】

遐【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胡加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加切,音霞。《說文》遠也。《書·太甲》若陟遐必自邇。《楚辭·遠遊》氾容與而遐舉兮。

與何通。《詩·小雅》遐不謂矣。

《大雅》遐不作人。

叶寒歌切,音何。《左思·魏都賦》閑居隘巷,室邇心遐。富仁寵義,職競弗羅。

叶洪孤切,音胡。《揚子·太經》缺船跋車,其害不遐。

【举】

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

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觴白眼望靑天。

《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立也。

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

《雜記》過而,猶言也。

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

《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之於君,以爲大夫土也。

《儒行》懷忠信以待,力行以待取。

皆也。《左傳·哀六年》君書其數。

合也。《史記·刺客傳》韓門扣頭,以向空坐。

行也。《周禮·地官·師氏》凡祭祀賔客,會同喪紀,軍旅王,猶行也。

起也。《晉語》王,興起之王。

《詩·大雅》靡神不,猶宗也。

《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

《儀禮·特牲饋食禮》嗣,猶飮也。

《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之,沒入官。

《司關》凡貨不出于關者,其貨。《註》從私道出避稅者,則沒其財。

鳥飛也。《論語》色斯。

《儀禮·特牲饋食禮》乃食食。

唐人舉止端麗曰江南子。

《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三兩。

姓。出《姓苑》。

木名。《山海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櫸柳,大者連抱數仞。

獸名。《山海經》崇吾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父也。

地名。《春秋·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楚地。

山名。《山海經》讙之山。

《集韻》《韻會》《正韻》。《註》叶去聲。

《集韻》羊諸切,音余。對舉也。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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