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似与河流争

出自:宋代·曾巩《泝河》

拼音:[rì][yè][sì,shì][yǔ,yù,yú][hé][liú][zhēng]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平

客舟泝河西北行,日夜似与河流争
不知汹汹竟何为,怒意彼此何时平。
但疑天地送秋至,恶雨疾风相触声。
我病入寒饶睡思,归梦正美还遭惊。
东南水乡我所住,杨花散时春水生。
湖江渺邈不见岸,汩汩自流无可憎。
石泉百丈落山嘴,此纵有声清可听。
莫如此水极凶骜,土木暂触还轰轰。
吁嗟造化何厚薄,恶物受禀无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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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日夜】白天黑夜;日日夜夜。
【河流】地球表面较大的天然水流(如江、河等)的统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日】

日【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說文》實也。太陽之精不虧。《博雅》君象也。《釋名》日,實也,光明盛實也。《易·乾卦》與日月合其明。

《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說卦》離爲火爲日。《周禮·天官·九註》日者天之明。《禮·祭義》日出於東。《史記·天官書註》日者,陽精之宗。《前漢·律歷志》日合於天統。《後漢·荀爽傳》在地爲火,在天爲日。《淮南子·天文訓》火氣之精者爲日。

《書·舜典》協時月正日。《傳》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

《洪範》五紀,三曰日。《傳》紀一日。《疏》從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爲一日。

《禮·曲禮》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疏》十日有五奇五偶,甲丙戊庚壬五奇爲剛,乙丁己辛癸五偶爲柔也。

《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註》迎長日者,建卯而晝夜分,分而日長也。

《左傳·文七年》日衞不睦。《註》日,往日也。

《左傳·桓十七年》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註》皆典歷數者。

《史記·日者傳註》卜筮占時日,通名日者。

《集韻》而力切,音眲。義同。

《韻補》叶而至切。《李嵩·述志賦》審機動之至微,思遺餐而忘寐。表略韻於納素,託精誠於白日。《類篇》唐武后作。

【夜】

夜【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耶去聲。日入爲夜,與晝對。《夏小正》時有養夜。《註》猶言永夜也。《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衞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黃門持五夜。《註》晝有朝禺中晡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漢制,金吾掌宮外,戒非常,惟元夜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宣夜,窺天之器。《蔡邕·釋誨》言天體者有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夜明,祭月之坎。《禮·祭法》夜明,祭月也。

武宿夜,武舞曲名。《禮·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

子夜,晉曲名。《樂府·解題》昔女子名子夜者造此聲,其聲甚哀。

國名。西夜,去長安萬三百五十里,見《前漢·西域傳》。

夜郞,在播州。見《蜀記》。

《史記·夏本紀》桀鑿池爲夜宮。

使夜,漢宮官名,見《外戚傳》。

不夜,城名,在西夏。《杜甫詩》無風雲出塞,不夜月臨關。《邵氏聞見錄》無風塞,不夜城,西夏有其地,王詔經略西邊至其處。《齊地記》齊有不夜城,古者有日夜照于東境,萊子立此城,以不夜爲名。

墓穴曰夜臺,一曰長夜。《古詩》築此長夜室。

嘉夜,草名。《前漢·禮樂志郊祀歌》俠嘉夜,蘭芳。《註》俠挾同。嘉夜,芳草也。《楊愼·轉注》作液,非。

姓,見《通志》。

《集韻》夷益切,音亦。東海縣名。

他歷切,音惕。列子湯問篇,師曠方夜擿耳,俛首而聽之,弗聞其聲,見《古今轉注》。

通御韻。《屈原·離騷》吾令鳳凰飛騰兮,繼之以日夜。飄風屯其相離兮,率雲霓而來御。

古通箇韻。《作叶,非。

叶羊洳切,音豫。《詩·唐風》夏之日,冬之夜。叶下居,居音倨。

叶以灼切,音龠。《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叶下惡。《說文》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

【似】

似【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巳。肖也。《爾雅·釋草》綸似綸,組似組,東海有之。帛似帛,布似布,華山有之。《疏》以其所似,名其草也。

嗣也。《詩·周頌》以似以續。

况也,奉也。《賈島詩》今日把似君,誰有不平事。

《正韻》相吏切,音寺。義同。

《韻補》叶養里切,音以。《詩·大雅》無曰余小子,召公是似。叶下祉。《賈誼·旱雲賦》運淸濁之澒洞兮,正重沓而起。嵬隆崇以崔巍兮,時彷彿而有似。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河】

河【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乎哥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音何。水名。《說文》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發源注海。《春秋·說題辭》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佈,懷隂引度也。《釋名》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前漢·西域傳》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爲中國河云。《書·禹貢》導河積石,至于龍門。《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

九河。《書·禹貢》九河旣道。《傳》九河,徒駭一,太史二,馬頰三,覆釜四,胡蘇五,六,絜七,鉤盤八,鬲津九。

三河,謂河南,河北,河東也。《後漢·光武紀》三河未澄,四關重擾。

《小學紺珠》以黃河,析支河,湟中河爲三河。

兩河,謂東河,西河也。《爾雅·釋地》兩河閒曰冀州。

州名。《廣輿記》古西羌地,秦漢屬隴西,唐曰河州,明置河州衞。

梗河。星名。《甘氏星經》梗河三星,在大角帝座北。

銀河,天河也。

《趙崇絢雞肋》道家以目爲銀河。

酒器也。《乾子》裴鈞大宴有銀河,受一斗。

淘河,鳥名。見《爾雅·釋鳥註》。

姓,明河淸,長沙人。字从月从㢲作。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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