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烧栗忘放分

出自:宋代·胡寅《送余泽还义兴》

拼音:[wéi][lú][shāo][lì][wàng][fàng][fēn,fèn]

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

挟策漳滨两韶稚,君后南随州计吏。
相逢冠岁璧池头,顿觉词华使人惴。
谓宜云路恣腾踏,岂料霜蹄多蹶踬。
君才视我十倍加,蓄积那堪五经笋。
已穷孟轲不动处,得丧穷通归一致。
每怀会合未曾款,辄复鸿燕春秋异。
寸莛才欲撞舂容,不尽之音耳空记。
去年邂逅得所原,千里过我少停辔。
围炉烧栗忘放分,蹙雪访梅喜春至。
窥园细看百卉动,陟榭满挹千峰翠。
读君旧诗黄钟律,观君新德清庙器。
默求至善不近名,下视群愚非饰智。
常虞涉世伤坦率,见语躬行合谨细。
值君隐忧方食蓼,而我美疹如紾臂。
飞觞引满不复能,战饮吴门梦中事。
采菊聊同茗碗清,丸艾时归药婆利。
忠言赠公岂肉骨,益友贶予真補劓。
浮云聚散古则尔,人生出处孰无累。
闻道双珠已候门,便乘一叶同插翅。
朱楼婉娩托旅梦,江树霏微搅离思。
一区衡山勿负约,三绝麟经更涵粹。
得时而驾谅不免,有使且寄相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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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围】

圍【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囗《唐韻》羽非切《集韻》于非切,音韋。《說文》守也。

繞也。《易·繫辭》範圍天地而不過。《註》周備也。範,如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

《詩·商頌》帝命式于九圍。《註》分天下爲九處,若規圍然。

環也。《周禮·夏官·環人註》環猶圍也,主圍賔客,任器爲之守衞。

遮取禽獸。《禮·曲禮》國君春田不圍澤。《註》春育之時,不合圍盡收之也。

《王制》天子不合圍。《註》言不四面圍之也。

環繞攻城。《春秋·提要註》環其城邑曰圍。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禬禮哀圍敗。《註》謂其國見圍入,而國被禍敗也,喪失財物,則同盟之國會合財貨歸之,以更其所喪也。

《韻會》五寸曰圍,一抱曰圍。《莊子·人閒世》櫟,社樹,其大蔽牛,絜之百圍,散木也無所用,故壽。

縣名。《後漢·郡國志》圍縣,屬涼州武威郡。

與韋通。《前漢·成帝紀》大風拔木,十韋以上。

與衞通。《管子·地員篇》山藜葦芒,羣藥安聚,以圍羣殃。《註》圍同衞。

《唐韻》《集韻》于貴切,音謂。繞也。

【炉】

炉【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俗爐字。詳爐字註。(爐)《玉篇》洛乎切,音盧。火爐也。《范致能詩》何如田舍火爐頭。

【烧】

燒【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式昭切《集韻》《韻會》《正韻》尸招切,也。《玉篇》燔也。《禮·月令》仲夏毋燒灰。《戰國策》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

燒當,羌名。《後漢·西羌傳》至硏十三世孫燒當立。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失照切,音少。《廣韻》放火。《韻會》野火曰燒。

【栗】

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㮚。《周禮·天官·籩人》饋食之籩,其實栗。

堅木也。《公羊傳·文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謹敬也。《書·舜典》寬而栗。

堅也。《禮·聘儀》縝密以栗。

威嚴也。《司馬法》位欲嚴,政欲栗。

百穀實不秕謂之栗。《詩·大雅》實穎實栗。

栗烈,風寒也。《詩·豳風》二之日栗烈。

蹙也,謂越等。《儀禮·燕禮》栗階不過二等。

表道樹曰行栗。《左傳·襄九年》魏絳斬行栗。

觱栗。《明皇雜錄》本龜茲國樂,亦曰悲栗。

菱曰水栗。《武陵記》兩角曰菱,三角、四角曰芰,通謂之水栗。

《方言》秦俗以批髮爲栗。

縣名。《前漢·地理志》栗縣屬沛郡。

姓。《風俗通》燕將栗腹。

《集韻》《正韻》力蘖切,音裂。破裂之意。《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居幹之道,葘栗不迆,則弓不發。

叶力蘖切,音勒。《蘇軾·中秋月詩》喚酒與婦飮,念我問兒說。豈知衰病後,空盞對梨栗。○按《說文》收部,今倂入。

【忘】

忘【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

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放】

放【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匸《唐韻》《集韻》《韻會》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云放。

《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

《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

《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

《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

《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捨也。《正韻》廢也。

《廣韻》分兩切《集韻》甫兩切《正韻》妃兩切,音昉。同倣。學也。《玉篇》比也。《類篇》效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疏》能放效上世之功。

《周禮·天官》食醫,凡君子之食恆放焉。《註》放,猶依也。

《孟子》放乎四海。《趙岐註》放,至也。

《集韻》分房切。方,或作放,倂船也。《前漢·禮樂志》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說文》从攴作放。放字原从攴作。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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